“兰州质量”迎来“国考”
5月23日至25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专家将对我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进行现场考核验收
大西北网讯 5月23日至25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专家将正式对我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进行现场考核验收。据悉,在三年多的创建实践中,我市以提升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水平为目标,按照“以人为本,问题导向,改善民生,提升百姓质量获得感”的总体思路,在环境治理、城市管理、食品安全、产业富民等诸多领域推动质量提升,不断满足人们对高质量生活的追求。
“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是由原国家质检总局主办,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而开展的一项创建工作,目的是全面提高质量管理水平,推动建设质量强国,动员全社会重视和加强质量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每年向质检总局推荐1至2个城市申报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2013年以来,全国已有深圳、南京、成都等31个城市被授牌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
2014年底我市获批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
在三年多的创建实践中,我市以提升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水平为目标,按照“以人为本,问题导向,改善民生,提升百姓质量获得感”的工作思路,将质量作为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内驱动力,在环境治理、城市管理、食品安全、产业富民等诸多民生领域推动质量提升,全市质量水平明显提高,城市质量精神深入人心,质量安全保障能力显著增强,质量工作正在成为经济发展与民生改善的核心要素和可靠保证。
截至2017年底,全市工业产品国家抽查合格率达91.7%,省级监督抽查合格率96.9%,重点食品抽检合格率98.2%,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100%;房屋、市政、水利、交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率保持100%;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标率68.9%,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市民质量满意度81.89;2015—2017年单位GDP能耗累计下降26.55%,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达14%,全市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2.44、34.94、62.62,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发展效益进一步提高。
2017年5月通过了兰州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省级预验收,2017年6月正式向原质检总局提交了考核验收申请,今年5月23至25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将正式对我市创建工作进行考核验收。
此次,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验收组专家对兰州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现场验收,将听取兰州市政府的汇报,到企业、政务服务中心等进行实地考察,召开市民座谈会等形式,全面考察我市质量建设成效。
下一步,我市将根据《兰州市“十三五”质量发展规划》总体部署,在巩固成果、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将质量强市和质量发展推向深入。进一步提升经济发展质量,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加快经济结构调整优化,积极引进成长性好的工业项目,改造提升传统产业;进一步提升质量供给水平,紧扣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大力推进质量创新和质量提升工程,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和创新型企业,促进产业升级;进一步保障质量安全,持续加强农产品、食品药品、日常消费品质量监管,进一步健全质量安全风险监测防控体系和追溯体系,全面实施产品质量分级分类监管。
(责任编辑:苏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