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日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甘肃省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实施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从今年至2020年在全省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行动将开展一系列让企业少跑腿、真实惠的新举措,为企业脱困发展、减少失业、稳定就业护航。
行动对我省“符合条件的统筹地区政策全覆盖,符合申领条件企业的主体全覆盖”。对2013年至2017年之间失业保险无欠费,因故错过稳岗补贴申领期的企业,可说明情况提出申请,按规定享受相应年度的稳岗补贴;同时,在2013年至2017年之间未能按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企业,可补缴相应年度失业保险欠费后,享受相应下一年度的稳岗补贴,免收滞纳金。对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4%(含4%)的,取消原稳岗补贴30%-50%的分档享受规定,补贴额度统一调整为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对化解过剩产能的钢铁、煤炭、煤电等行业,如依法参加失业保险且足额缴费、不裁员或少裁员,从2018年起,可享受该企业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80%的稳岗补贴。企业不再提交参保缴费相关情况纸质材料,由经办机构在社保(就业)大数据库中直接提取数据,负责审核。《通知》对援企稳岗“四项补贴”范围作了进一步细化,引导企业合理合规正确使用稳岗补贴资金,确保资金安全运行。不得向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等失信责任主体发放稳岗补贴。
《通知》要求公平公正推动政策全面实施。上年度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具备一年以上支付能力且基金管理规范的统筹地区政策全面落地,使用失业保险省级调剂金支持基金支撑能力较弱的统筹地区适度开展稳岗补贴工作。重点支持去产能任务较重的钢铁、煤炭、煤电等行业,以及发展前景好但生产经营遇到暂时性困难的企业。以“简化手续,缩短流程、高效便企”为原则,积极主动服务,按规定及时发放。要依法行政,保障企业正常经营,不分企业性质、类型、规模,只要符合申报条件,都要积极办理,按照“法无禁止即可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原则,减少行政干预,确保稳岗补贴惠企惠民政策落实落地。要强化效果提高稳岗政策效应,跟踪了解企业稳岗成效,落实稳岗补贴实名制和失业动态监测预警制度,建立稳岗补贴审批与绩效评估挂钩的考核制度,确保稳岗补贴稳岗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责任编辑:苏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