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来自陇南7月15日晚间发布的消息:7月9日至11日强降雨天气,导致陇南市九县区发生洪涝灾害,陇南市减灾委、民政局已于7月11日13时30分启动陇南市Ⅳ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目前,灾情还在进一步加重。截至15日8时50分统计,造成房屋倒塌和严重损坏1676户6344间(已达到市级自然灾害救助Ⅲ级响应条件)。针对本次灾害过程,该市减灾委、民政局决定于7月15日9时10分将市级自然灾害救助Ⅳ级应急响应提升为Ⅲ级。目前,抢险救灾各项工作正在紧张有序进行,灾情正在进一步核查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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