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刷单、架设网站、POS机套现……电信网络犯罪呈现科技化特点 警方暖心提示来了

时间:2018-12-20 16:54来源:大西北网 作者:央视网 点击: 载入中...
  央视网消息(记者 徐辉)记者从19日召开的河北省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今年1至11月,河北省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止付涉案金额比去年同期分别上升23%、16.2%、210%。
 
  当前河北省电信网络新型犯罪呈现高发频发态势,犯罪分子作案手段不断翻新。今年1月至11月,全省发生的主要是10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占全部警情的96.5%;其中,网络类诈骗已成为主要的犯罪类型,占全部比例的54%。
 
  据河北省反电信诈骗中心负责人刘杰介绍,电信诈骗犯罪从最初的十几种犯罪类型发展到现在的六十多种类型,并且还在不断变化中。全省发生的主要是10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包括:网络投资、网络刷单、代办信用卡、冒充购物客服、QQ冒充熟人、电话冒充熟人、网络赌博、冒充军警购物、冒充公检法工作人员、盗刷银行卡诈骗等。
 
  刘杰介绍,诈骗分子作案工具呈现网络化、科技化的特点,已从最初的人工打电话、发短信发展到现在的架设网站、设立虚拟平台、制作病毒程序等手段。从资金转移方式看,从过去的网银转账、ATM机取现向第三方支付平台、POS机套现、充值卡回收、地下钱庄洗钱等方式演变,手段更加隐蔽,查控追踪难度越来越大。
 
  根据河北省警方对受害人的统计情况看,由以城市人群为主逐步向县城、农村人群扩展;文化程度既有普通群众,也有受过高等教育的知识分子,企业负责人、机关干部等等;重点年龄段从50岁以上中老年人逐步向40岁以下青年甚至高校学生扩展。
 
  对此种现象,河北省反电信诈骗中心工作人员提醒广大群众要注意防范:
 
  第一,广大人民群众要切实增强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意识,特别是老年人、单位财务人员、网络购物人员、大学生等重点人群,更要注意提高自我防范意识,随时保持足够的警惕性。
 
  第二,群众在日常购物、上网、消费等活动中,不要轻易泄漏自己的姓名、身份证号、电话、住址、银行账号等个人信息,防止被不法分子窃取。
 
  第三,不要轻信来历不明的电话和信息,不管诈骗分子使用什么花言巧语,即便是“认识的人”发来的短信,如果内容里有一些不明链接,也不要轻易点击链接,要先打电话核实一下。
 
  第四,决不轻易向陌生人汇款、转账,特别是一些公司财务人员和经常有资金往来的人群,在汇款、转账前,要与对方电话或当面核实。
 
  第五,对于可疑的电话、短信及网络信息,可向身边的亲戚、朋友、同事询问或向正规的公司、单位、企业客服咨询,必要时,可直接拨打110向警方求助。
(责任编辑:张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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