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和分散供养人员,申请享受集中供热采暖补助,不用再提交户籍地街道办事处开具的相关凭证;在外省市、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就读的本市户籍学生,申请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医保时,不用再提交学校开具的就读证明;在外埠办理退休手续且来京取得本市户籍的人员,申请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医保时,无需再提交当地县级以上人社部门开具的无基本医疗保障证明……
办事要证明,而一旦遇到奇葩证明,会让老百姓不胜其烦。如今,又有49项原本由办事人提交的证明被取消了。今天下午市民就可以在首都之窗网站上查询到具体的清单。记者今天上午从北京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了解到,这49项证明取消后,本市市级部门和事业单位累计取消证明已达到253项,精简比例达81%。截至目前,北京市保留证明目录仅为61项。
2016年起已分3批清理取消204项证明
长期以来,各类“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问题,是影响企业群众办事创业的一大堵点。很多人恐怕还记得社会上曾经流传的一些奇葩事。比如,需要开出一纸证明,来证明“你妈是你妈”;回老家探亲,却被要求到社区报备,开“探亲证明”;明明是孩子要入学,学校却要求家长开“无犯罪记录证明”。曾有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前,北京街道居委会日常为群众办事开具的证明竟然多达近200项,涵盖了一个人从出生到死亡的全过程,涉及婚姻家庭、住房服务、社会保障、户籍身份等11大项。
如何让群众办事更便捷呢?从2016年以来,北京市持续深化“减证便民”,分3批陆续清理取消了204项市级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索要涉及企业群众办事创业的各类证明。其中,第一批取消各类证明74项,第二批取消证明77项,第三批取消证明53项,取消的证明涉及企业设立、经营许可、困难救助、就读升学等与市民工作生活息息相关的各个方面。在北京办事,越来越多的证明不再需要当事人提供,而是采取征信系统查验、部门调查核实和信息共享的方式办理。由过去的“群众跑腿”逐渐变成了“信息跑路”。
“我们曾经做过统计,清理证明前,本市社区居委会每月平均需要开具各类证明256份。而清理证明后,目前每月平均只需要开具17份证明,下降了九成多。”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今天上午表示。
取消的办事证明件件与民生相关
记者了解到,取消的49项证明中,有21项为本市取消的,涉及企业设立、进京落户、生活补助、生育服务、医疗保障、子女入学、就业奖励共7个方面,件件都与民生相关。而这21项证明,全部都是经过前期对现有保留目录中的证明逐项研究,反复沟通、征求各方意见,最终提出来的。
以生育服务证明为例,记者发现,过去,独生子女父母申请领取相关奖励、扶助事项时,需要提交档案存放单位、居委会开具的生育情况证明。而取消后,无需再提交这样的生育情况证明,只需要个人承诺加上部门抽查核实即可。
再比如,夫妻双方或一方为本市户籍的,申请再生育第三个及以上子女时,过去需要提交夫妻双方存档单位或户籍所在地居委会、外省市一方户籍地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现居住地居委会、部队师级以上政治机关开具的婚育情况证明。而如今,这样的婚育情况证明也同样被取消。
在外省市、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就读的本市户籍学生,过去申请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医保时,需要提交学校开具的就读证明。而现在,申请人只需要提交有效期内学生证或准考证、身份证等能够确认学生身份的相关证件凭证即可办理。
记者还特别注意到,受到信息共享难、沟通协调难等因素的影响,以往,涉及境外、外省市、军队等人员的证明事项清理取消难度较大。而在此次清理的过程中,本市坚持“啃硬骨头”,联合多个部门集中攻关、采取多种措施,一次性取消了涉及境外、外省市、军队人员的11项证明。
首次由地方向国务院提出清理建议
记者了解到,本市向国务院报送了关于26项国家设定、本市实施证明的清理建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目前,相关部委已发文取消了24项证明。此外,公安部还发文主动取消了4项国家设定的证明。对这28项证明,本市逐项确定了国务院部门文件取消证明的落实措施。加上这28项证明,本市市级部门和事业单位累计取消证明已达253项。
还将陆续清理涉及水电气热等证明
重复证明、循环证明、“奇葩证明”等给群众办事带来了极大不便。“大量的重复证明、擅自增加的证明、让人‘跑断腿’的证明被取消或者被法定证明、告知承诺替代,为群众和企业解决了办事创业遇到的很多麻烦。”相关政府人员此前表示,将防止证明事项边减边增,同时组织各地区、各部门公布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
记者了解到,在第4批证明取消后,本市同时公布了证明保留目录2019年版,保留证明61项。下一步,对保留证明事项,将进一步加强管理,持续清理。对于国家设定的,向国务院提出清理建议;对于本市设定能够自主取消的,继续提出清理方案,尤其是要研究积极发挥数据共享作用和个人承诺机制,协调市经济信息化局等相关部门通过信息共享,进一步推动取消证明。此外,今年,在清理政府设定的证明事项的基础上,将进一步扩大清理范围,清理涉及水电气热、涉法涉诉等领域的证明事项。“比如,水电气热这些与市民生活关系密切的事项,下一步,将会同北京市城管委一起进行摸底,可以取消的、方便大家办理的、确实有必要取消的,最终将予以取消。目前,前期工作已经展开。”相关负责人表示。
无论是被取消的证明,还是2019年版保留的证明目录,都要在网站和公示栏上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凡是没有纳入保留目录的证明,任何部门和单位一律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除了法律法规修订调整之外,各部门、各单位一律不得擅自增设。
证明取消如何办事?共有5种办理方式
过去需要提交的证明,如今无需再提供。记者了解到,对于本市取消的21项和国务院已取消的28项证明,一共有5种证明取消后的办理方式。
其中,22项改为通过系统内部信息或数据核查的方式办理。比如,原来,母亲在国外或港澳台留学、工作并已注销本市户口,期间生育的子女,申请投靠本市非直系亲属进京入户时,需提交的母亲原注销户口派出所开具的户口注销证明。而如今调整为公安机关通过内部信息整合检查办理。
有9项改为“承诺+监管”的方式办理。比如,原来建设单位申请施工许可证时,要求提交银行出具的资金到位证明;申请保安服务许可,需要提交原单位开具的拟任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副总经理等主要管理人员的5年以上军队、公安、安全、审判、检察、司法行政或治安保卫、保安经营管理工作经验证明、经历、资历证明等,今后改为通过“政府部门告知标准要求+申请人书面承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事中事后监管”的方式办理。
有10项改为通过提交相关现有证件凭证办理。如原来军休干部随军家属、遗属,申请享受医疗、生活补助时,需提交户籍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保所开具的申请人的医保、收入证明,今后这些证明取消,改为依据申请人提交现有的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即可办理。
有5项改为通过企业征信系统查检办理。还有3项被取消,今后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证明即可办理。如,原来申请认定北京工艺美术大师和民间工艺大师时,需提交的所在单位开具的艺龄证明。今后这类证明直接取消,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
(责任编辑:张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