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下午,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福建代表团审议时,习近平总书记再次谈到建设开放型经济新体制问题,要求福建省发挥多区叠加优势,不断探索新路,吸引优质生产要素集中集聚,全面提升福建产业竞争力,力争在建设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上走在前头。当下,我国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建设,加快优化对外开放区域布局,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在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方面迈出了新步伐。
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
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深化改革、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必然选择,是我国积极运筹对外关系、实现对外战略目标的重要手段,是我国积极参与国际经贸规则制定、争取全球经济治理制度性权力的重要平台。这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切实加强顶层设计,既要谋子更要谋势,逐步构筑起立足周边、辐射“一带一路”、面向全球的自由贸易区网络,积极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商建自由贸易区。要坚持世界贸易体制规则,坚持双边、多边、区域次区域开放合作,扩大同各国各地区利益汇合点,以周边为基础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同时,要改革市场准入、海关监管、检验检疫等管理体制,加快环境保护、投资保护、政府采购、电子商务等新议题谈判,形成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
加快优化对外开放区域布局
党的十九大强调要以“一带一路”建设为重点,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形成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开放格局。加快优化对外开放区域布局,是实现全面开放的重要内涵,是加快建立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基本要求。要立足东中西协调、陆海统筹,扩大对港澳台开放合作,推动形成全方位的区域开放新格局,以区域开放的提质增效带动经济的协调发展。要完善内陆开放新机制,推动内陆贸易、投资、技术创新协调发展,创新加工贸易模式,形成有利于推动内陆产业集群发展的体制机制。要培育沿边开放新支点,将沿边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边境经济合作区建成我国与周边国家合作的重要平台,加快沿边开放步伐。要打造沿海开放新高地,发挥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地区对外开放门户的作用,建设若干服务全国、面向世界的国际化大都市和城市群,建成具有更强国际影响力的沿海经济带。
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
我们提出建设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一个重要目的就是通过开放促进我们自身加快制度建设、法规建设,改善营商环境和创新环境,降低市场运行成本,提高运行效率,提升国际竞争力。要坚持依法开放,大力培育开放主体,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着力构建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即将出台的《外商投资法(草案)》,立足我国当前发展阶段和利用外资工作的实际需要,重点确立外商投资准入、促进、保护、管理等方面的基本制度框架和规则,对相关工作提供规范和指引,明确了积极扩大对外开放和促进外商投资的基调,是外商投资领域具有统领性质的基础性法律,彰显我国顺应经济全球化大势、营造稳定公平透明营商环境、推动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决心和信心。
(责任编辑:张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