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记者8月28日从兰州市生态环境局获悉,因兰州市国家重点污染源企业自动监控数据显示,永登污水处理厂排污口7月中有3天时间氨氮超标排放,并经现场调查属实,永登污水处理厂被罚款51.4万元。
据了解,7月国家重点污染源企业自动监控数据显示,7月2日、14日、15日,兰州市永登污水处理厂排污口污染源自动监测氨氮超标,超标最大数据为8.33mg/L,超过国家排放限值标准8mg/L。经兰州市生态环境局永登分局现场调查,超标情况属实。8月19日,兰州市生态环境保护部门对永登污水处理厂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罚款51.4万元,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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