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9月14日上午10时许,七里河交警大队民警在华坪公路路段巡逻时,一辆教练车迎面驶来。驾驶员看到警车,突然放慢速度,时走时停。民警看到这一异常情况,立即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民警询问发现,该车驾驶员并无有效证件,而是驾校学员,副驾驶座位上的男子称自己是随车教练。经查得知,该车副驾驶座上的男子是驾校教练员,他带学员所走的路段并非学员指定练车路线,而且此路段道路狭窄,不具备教练车练车条件,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随后,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之驾校教练带学员上路练车未按照指定的路线行驶的相关规定,对教练员处以200元罚款,并责令教练员将车辆立即驶离该路段,即时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王晓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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