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为邦本。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这是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要做好乡村振兴这篇大文章,不能就乡村论乡村,城乡融合发展是必由之路。2020年底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强调,要推动城乡融合发展见实效,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
在城乡融合中推进乡村振兴,对各地而言,既是发展的机遇,也对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提出考验。城乡发展不是此消彼长的零和博弈,而是融合发展、共享成果的共生过程。自2019年底启动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改革以来,不少地方的首创精神值得称道。同时,城乡融合发展面临的改革难题也显露无遗。
城乡融合发展之路未来该怎么走?改革深水区暴露的体制机制问题如何破解?带着这些问题,半月谈与同济大学国家现代化研究院组成联合调研组,赴部分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进行了调研。
之一:城乡同“框”,五维发力
——专访国家发展改革委规划司副司长吴越涛
2019年12月1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8部门联合印发《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实施一年多来,各试验区积极探索、大胆突破,积累了一系列富有开创意义的经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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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顺利开局
半月谈:方案实施一年多来,开局如何,取得了哪些成效?
吴越涛:一年多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深入推进改革试验工作,城乡融合发展配套改革措施陆续出台,城乡融合发展工作机制更加健全,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顺利开局。围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直接入市、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退出农村权益、农村产权抵押担保、科技成果入乡转化、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等试验任务,各地开展了一系列有益探索,改革初见成效。
一是为城乡融合发展指明改革重点。试验区着眼于破除人口、土地、财政、金融、农村产权和工商资本入乡等现行体制机制的束缚,致力于探索改革的实现路径和形式。
二是为面上改革提供成功经验。试验区是改革的“前哨站”和“侦察岗”,关键在于总结、提炼和复制推广成功经验,进而带动城乡融合发展的工作全局。
三是为基层探索搭建有效平台。鼓励地方和基层大胆探索,鼓励不同区域进行差别化试验,实现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的良性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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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别化试验,充分调动基层首创精神
半月谈:正如您所指出的,差别化试验、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良性互动,是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改革的突出特点,请您再具体介绍一下。
吴越涛:2019年上半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发布。作为现阶段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顶层设计,文件名称中特别突出了“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这就要求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必须要在体制机制层面有所突破、有所建树。11个试验区分处东、中、西、东北四大片区,因地制宜采取差异化的任务设置方式,每个试验区承担5项改革试验任务,主攻当地最有可能取得突破的几项重点难题。
作为一项极为复杂的系统性工程,试验区改革方案由省级政府牵头组织片区内的地级市共同编制,改革实际操作的主体权限下放到区、县(市)一级。在这个过程中,灵活的授权方式和高效的授权路径是关键。针对涉及突破现有制度规定的重点改革事项,既可以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解决具体性问题,也可探索用“清单式批量报批”的方式解决系统性问题。同时,借助城镇化工作暨城乡融合发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这一平台,对试验区好的经验做法进行提炼升华,联合国家相关部委共同形成新的制度和政策文件,分批次在更大范围内推广,为城乡融合发展改革提供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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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城与乡放在同一空间框架
半月谈:试验区改革实践为高质量城乡融合发展积累了哪些经验,带来了哪些启示?
吴越涛: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必须将城与乡放在一个空间框架内进行思考,进一步打破思维禁锢,系统推进体制机制突破和政策创新。
一是尊重和激发基层首创精神,建立以试验区为改革主体的四级联动分布式改革框架。中央、省、市、县四级联动,以问题为导向在地方上探寻突破口和改革路径,充分调动基层首创精神,鼓励基层放手去干。
二是自下而上与自上而下相结合,不断完善改革授权通道和经验推广的制度安排。方案提出改革授权,实际上就是要推动改革自上而下同频共振。
三是坚持人民至上,不断完善农民利益保障机制。试验区能否取得试验成功的关键,在于能否建立起保障农民利益的制度,让相对弱势的农民能够对改革满意,让收入水平相对较低的农民与市民的收入差距明显缩小。
四是坚持增量驱动,不断寻找改革最大公约数。城乡融合发展,本身是一个“1+1>2”的命题,需要全局性思维、系统性思维通盘考量。试验区通过创新探索,更大尺度释放改革红利,尤其是吸引社会资本与技术合情合理、合法合规地参与城乡融合发展,使乡村资源价值得到有效、可持续变现,从而形成一种多方共赢的改革模式。
五是建立清晰明确的容错纠错机制,不断营造鼓励基层改革创新的氛围。通过科学划定容错底线、制定免责清单,给基层干部松绑,形成可持续的改革动力;通过建立合理参与城乡融合发展的考核激励机制,激发干部干劲,形成鼓励基层勇于创新、敢于担当的改革氛围。
半月谈:在试验区改革实践基础上,您认为下一步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应重点突破哪些方面?
吴越涛:一是要加快城乡之间人、地、钱、技四大要素的双向流动。二是进一步推动公共资源的均衡配置。三是进一步推动产业协同发展。四是进一步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形式。五是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遗存、农耕文化遗产等乡村文化保护。六是多种渠道增加农民收入。
在推动城乡融合发展过程中,地方政府不能只从城市的角度来想问题,必须以保护农民的利益为第一导向。尤其在宅基地改革、土地流转、集体建设用地入市等相关制度设计过程中,要防止出现新一轮的失地农民。在后续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设计中,做好风险研判,设置好兜底机制。(执笔:高远至任峰杜衡)
之二:面临四道改革题
半月谈、同济大学国家现代化研究院联合调研组
随着城乡融合发展改革步入深水区,涉及的底层体制机制问题进一步显露,突出表现在土地改革、户籍制度、财政金融、建设主体4个方面,需进一步拓展思路、创新理念、授权放权,推动城乡之间更深层次、更高质量融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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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制度改革还差“最后一公里”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缺乏积极性。沿海某地一区委书记说,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政府和农民都没有积极性,区里还得靠土地过日子。从调研情况来看,入市与否对农民的直接收益影响不大,关键是县级财政与村集体经济之间的利益再分配。大规模入市还可能冲击既有的土地价格体系,对县级财政影响更大。因此,迫切需要在入市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用途、根据入市土地不同用途收取不同比例的调节金、明确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统筹控制入市土地数量和节奏等方面进行系统性安排,为入市找到动力机制。
宅基地改革难以推进,缺乏相关制度配套和保障。宅基地改革是当前建设用地储备最大的一块,也是未来城乡融合发展最大的潜在动力。以广东省清远市为例,目前正加快推进宅基地改革,其中英德市西牛镇通过“两补一交”的方式,实现了宅基地的有偿收回、有偿使用,初步探索了宅基地整合优化利用的创新模式,有效改善了老百姓的居住条件。在目前的制度框架下,通过创新探索也只能实现宅基地有限的“本地价值”,很难承载高端要素导入的功能。进一步挖掘这一战略资源的外部价值,需要突破一些现行关键制度,比如资格权认定、权益退出机制等,但在改革授权没有到位的情况下,地方党委政府很难推进这一改革。
国土空间规划约束,进一步加剧了土地不足的突出矛盾。调研组在西牛镇小湾村看到,韭菜、竹笋等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如火如荼,助推了乡村产业快速发展,解决了村民的收入和就业问题。但村支书诉苦道,几个项目等着落地,放眼看去大片空地,就是没有可用的,主要都是基本农田。据了解,类似项目落地难的问题,在沿海一些省市较为普遍。当前,各级国土空间规划正在编制过程中,大家期待这一轮规划可以解决这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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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制度改革面临双向流动困局
快速市民化为城市财政带来巨大压力。最为直观的表现,是人口快速流入为学位带来巨大压力。调研组在嘉兴调研时了解到,目前该市教育学位不够了。这是人口快速流入对城市公共服务配套形成压力的一个缩影。这些来到城市的居民,由于老家的宅基地、承包地等权益的潜在价值,很少愿意在城市落户。有的让女方落户到城市,带孩子在城市上学,一个家庭在城乡两头有户口。
农村户籍含金量高的背后,是权益退出机制缺乏。调研组在浙江宁波了解到,农村户籍人口连续几年不降反升,村民不愿意退出户籍。在宁波,目前进入城区生活,即使不落户,在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方面影响不大,所以客观上也没有落户的实际需要。但根本上看,还是农村户籍的权益缺乏有效的退出机制,比如宁波有些村庄宅基地退出补偿才1万~2万元,根本达不到村民的合理预期,这也是农村闲置资源难以盘活的重要原因之一。
人才下乡的卡点在于社员资格开放存障碍。当前的政策框架下,农村社员资格无法对外开放,返乡人才难以真正“落户”农村。虽然政策提出“允许返乡人才和创业人员与村民合作建房”,但这一政策没有实施细则,操作上与当前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冲突,难以落地。清远市农业农村局相关工作人员认为,要真正激活乡村资产,关键要推动返乡人群资格权的认定与开放,目前之所以很少退出,主要还是因为宅基地不值钱,而不值钱的根源在于缺乏流动性。当前迫切需要在试验区探索相关改革授权,真正让返乡人群融入乡村,激活沉睡的资产,并转化为城乡融合发展的新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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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农财政、金融制度有待完善
调研中,各地普遍反映资金不足是城乡融合发展的突出短板。总体来看,目前真正可用于农村建设发展的财政资金规模相对有限,单纯政府投入方式难以持续,但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缺乏真正意义上的好项目,也缺乏其他方式的融资手段。
涉农资金整合复杂度高,执行层面风险大。广东省2018年底推出《广东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试行)》,通过2年时间,累计实现600亿元的资金整合,一定程度上破解了涉农资金整合困局,并在2020年8月进一步发布了修订版。但在清远调研时,基层干部反映,资金整合在操作层面依然有巨大风险,面临不少制度上是否合规的问题,需要基层干部的担当。
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的文件在落实中面临挑战。2020年9月印发的《关于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意见》明确提出,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目前还没有更为详细的执行细则出来,尤其考虑到当前县域财政压力较大,这一调整是否会对当前的县域财政带来冲击、如何制定真正可行的操作细则面临巨大挑战。调研组在珠三角、长三角等地发现,虽然当地经济条件较好,但财政压力依然很大,基层普遍担心这一政策成为空头支票。
农村金融体系薄弱,尚未形成有力的社会资本引导能力。调研发现,农村金融已经不只是简单的政策引导问题,更需要进行系统性制度设计和能力建设。在全国大部分区域,农村贷款难依然普遍,迫切需要在新一轮城乡金融体系改革中,加快培育一批专注于农业农村的金融服务主体,围绕特定融资群体,开展精细化深度服务体系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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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建设责任主体能力不足
村庄在乡村建设发展方面往往缺乏统筹规划能力,难以形成合力,尤其是乡村产业、业态发展本身难度就大,社会资本参与乡村开发建设的动力和意愿不强,缺乏市场自发的动力机制。
基层组织能力不足,难以代表村民利益,更难以保护村民利益。
一是村集体领军人物缺乏。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滕头村、桐乡市濮院镇永越村等发展相对较好的村庄,有一个共同特点:村干部能力强、讲情怀,可以把村庄资源组织好,把各方面力量动员好。基层如何挖掘和培养更多的领军人物,是下一阶段加快推动城乡融合发展的关键问题。
二是村集体经济组织功能有待提升。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代表村民利益的主体机构,在未来土地交易和对外合作中是一个主体身份,同时在对内的财产性收益增值过程中,也承担着分配职责。
乡村建设需要引入专业化市场主体,并配套相关政策引导和保障措施。如何设计好有利于社会资本参与的利益保障机制,成为破解发展难点的关键所在。当然,也需要一定的产业基金、财政资金的鼓励和引导。(执笔:吴亮高远至杜衡任峰刘浩)
之三:城乡共享社会:城市化与乡村振兴当有机统一
半月谈、同济大学国家现代化研究院联合调研组
在都市圈和城市群建设中,城市化战略与乡村建设如何协同?一些城市过去热衷于“摊大饼”,不断“消灭乡村”。如今,优化城市群内部空间结构、合理控制大城市规模已经成为共识。建议在长三角等较为发达的都市圈和城市群中,通过构建“城乡共享社会”,在城与乡的框架内优化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布局,让现代化的美丽乡村成为大都市圈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县域经济产业链、价值链的重要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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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域单元发展面临困惑
处于城市圈、城市群框架内的县域单元,有很多发展机遇,也有较多困惑。
产业和人才被大城市虹吸,一些县城面临产业空心化问题。县城产业难升级、人才难聚集,主要原因在于与周边大城市处于不平等竞争状态。大城市集中了土地、人才、产业、资金、公共服务等优势资源,县城只能承接大城市产业的梯次转移,较普遍面临产业空心化的窘境。大城市周边县域的产业如何升级,新动能方向何在,这些问题迫切需要新的思考和再定位。
县域资源不断向县城集中,县域内部极化现象日趋严重。一些县市学习借鉴大城市发展思路,将全域优势资源向县城集中,进一步抽吸乡镇发展资源,不断扩大县城规模。调研组发现,一些靠近县城的村庄,土地指标被县里拿走,成为“没地、没钱、没人”的“三无城郊村”,有些还形成环县城贫困带。此外,城乡接合部不断出现的农村城镇化社区,与乡村社区之间的边界日益模糊,两种治理体系在这一空间如何融合、如何实现有效治理面临挑战。
人才下乡和资本下乡遇到瓶颈。土地指标都被大城市、县城上收了,教育、医疗、文化等优质公共服务多集中于大城市,形成“人往高处走”的空间架构和城市化发展格局。许多干部群众表示,乡村振兴的关键是人才下乡和资本下乡,但因为要素资源配置严重不均衡,优质发展资源很难沉到下面,反而是不断“向上走”,城乡二元结构反而被强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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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城乡共享社会”已有先例可循
2019年,桐乡市被纳入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浙江嘉湖片区。该地以构建“城乡共享社会”为发展理念,探索以较小化成本破解城乡二元结构。
——将县城作为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中心,推动医疗、教育、文化等部门人员“县聘乡用”,持续强化公共服务向乡镇、村庄辐射延伸。
——将乡镇作为特色产业聚集中心,培育垂直行业冠军。乌镇文旅产业享誉全国,洲泉镇的化纤、橡胶、机电等特色产业优势突出,濮院镇是羊毛衫生产和批发基地。
——将美丽乡村作为产业链、价值链起点,推动乡村资源城乡共享。位于洲泉镇湘溪村的华腾牧业,通过生猪养殖融合庄园经济的整体布局,“猪舍里”已成为长三角的知名打卡地。
——将数字技术作为三农新基建,推进农产品智慧供应链建设。谭家湾云上试验农场内各农业场景中的关键要素数据已“上云”,实现种植、追溯等全流程自动化。农民还能实时与全国各地的农业专家交流互动,为全国“上云”的各涉农主体提供跨区域综合赋能服务。桐乡在推行“一证一码”追溯模式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农产品线上销售,加快布局农产品智慧供应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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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共富”实现路径
构建“城乡共享社会”,不是为了做大“总盘子”而先牺牲某一方利益,然后再进行利益补偿,而是重新定义和挖掘不同层级的资源优势,推动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实现城乡双向赋能。这为建立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提供了新模型,推动城市化与乡村振兴两大战略在县域这一空间节点上的有机统一。
将“城乡共享社会”作为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的核心内涵,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理论创新。“城乡共享社会”是在城市化和逆城市化并行出现后的社会发展新形态。建议进一步围绕“城乡共享社会”的发展规律、构建原则、实现路径、发展目标、评价标准等展开深入研究,为新的历史条件下破解城乡二元结构提供理论支撑。
将“城乡共享社会”作为城市化战略与乡村振兴战略的协同模式,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政策创新。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在政策和空间上将城乡界面打通,提供了政策创新通道。建议在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的框架下,优先在发展基础较好、改革意愿和创新动力较强的地区,以建设“城乡共享社会”为导向,给予地方改革授权,推动政策集成创新。
将“城乡共享社会”建设作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业态优化布局的内在逻辑。一是在空间规划和空间布局上,统筹布局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形成扁平化、网络化布局。建议在省级、市级土地指标分配上,合理向乡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倾斜,单列乡村公共服务体系用地计划,针对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示范项目给予优先保障。二是在乡村合理布局一些面向县域乃至城市圈的特色医疗和教育、文化项目,促进产业、资金和人才下乡,推进都市圈、城市群内部资源要素的分布式安排。三是加快推进构建城乡一体化的物流体系,补上乡村物流短板。在新一轮乡村建设行动中,进一步加大农村智慧物流与供应链体系建设的投入,促进农村供应链与新兴产业链加快融合。(执笔:吴亮高远至杜衡任峰刘浩)
之四:来自一线的微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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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湖州:城乡医疗“融”起来
一张统一的医疗数据网,让湖州市原本不平衡的城乡医疗资源走向融合,基层医疗机构的诊疗能力、服务能力得到提升。
互联互通:信息“通”起来了
湖州市卫生健康委党委委员、副主任胡小军说,目前,湖州市在全国率先实现了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市域全覆盖。
湖州还制订了浙江省地市首个数字化医共体总体设计方案,统筹推进医共体信息化运行。以集团为单位,统一运营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信息共建共享、互联互通。在全市统一建设医疗资源池,汇集医共体各单位住院、专家资源和检查资源,并与省级平台对接,建立涵盖全市各个医共体的省、市、县、乡四级医疗资源双向共享通道。
“任何一位社区医生在接诊病人时,都能实时查阅到病人在全市各级医院就诊或住院时产生的诊疗信息。”湖州市卫生健康委主任饶如锋说,区域卫生信息平台汇集了湖州市民自2012年以来在全市各级医疗机构就诊产生的诊疗数据和健康档案,数据纵向流动能实时通达基层医疗机构。
统一管理:服务“全”起来了
湖州市居民对于“医后付”服务已习以为常。“看病做检查、配药,不需要跑来跑去付钱了,少排3次队,全部看完回家,在‘健康湖州’App上面一次性付费就行。”吴兴区织里镇晓河村的徐大姐说。
“健康湖州”上线以来,累计服务360.7万人次,减少患者付费排队次数1082万人次。统一的信息化管理渗透到百姓就医的每个环节,有了更多贴心的便民服务。
疫情期间,依托城市数字大脑和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湖州建立了全方位的联防智控体系,实时归集全市所有的医疗机构门诊急诊数据和所有药店的配药数据,并通过城市数字大脑发送给基层进行摸排管控。
资源下沉:基层“强”起来了
从2019年7月开始,依托长兴县中医院放射科资源和互联网平台,长兴县中医院医共体集团组建医学影像会诊、预约诊疗共享中心,所有分院影像分中心只需负责拍片,由中心负责统一给出诊断报告。
在医共体集团夹浦分院医技科工作人员陈宝珍看来,影像中心建成后,既方便了自己“拜师学艺”,又能让病人少跑腿,享受乡镇看病县里诊断的“增值服务”。
疫情期间,吴兴区埭溪镇茅坞村居家隔离人员通过“云视讯”网络平台与湖州市第一医院医疗保健集团专家视频对话。“我们在全市率先使用了云技术,提高了隔离人员管理效率,这完全得益于上级医疗资源的下沉。”吴兴区埭溪镇中心卫生院党支部书记陈亚萍说。(半月谈记者黄筱屈凌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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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鄢陵:沉睡农地“醒”过来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是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一项改革任务。河南省许昌市鄢陵县,通过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让沉睡的农地资源“醒”过来,形成多方共赢局面。
盘活农村沉睡资源
当前,一方面是小微企业找不到生产用地,一方面有大量闲置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如何盘活这些土地,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土地同价同权入市是问题的关键。
根据国家、省、市安排的改革任务,鄢陵县决定先试先行。该县先对所有镇和行政村开展集体建设用地普查,摸清存量集体建设用地底数和规划情况。2020年6月28日,鄢陵县首批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破冰入市,马栏镇李孟社区的两宗土地共34.136亩成功出让,交易额689万元。
鄢陵县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说,下一步在合理布局入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同时,将探索位置偏远、闲置废弃、零星分布的存量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整治出的指标在市域范围内流转使用。
划定底线,严格程序
鄢陵县首先划定改革底线,把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职能,设定在围绕乡村振兴规划,发展旅游、商业、工业等上,严禁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擅自改变规划条件,禁止农用地以建设用地名义出让、租赁。
为做好入市过程和环节控制,鄢陵县研究制定了多个政策文件和相关制度,在入市主体和入市地块的合法确认、入市方式及程序、土地增值收益分配、入市抵押贷款、纠纷解决办法等方面,都明确了具体操作步骤,确保了土地入市交易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根据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成本和收益对比,鄢陵县实行差别化收益分配机制。在入市过程中,鄢陵县注重保护农民利益。村集体所有的经营性建设用地,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制度,村民表决决定,逐级向上申请。入市项目获批后,村民就地价评估、入市方案、收益分配等再次执行“四议两公开”,由村民自主决策、决议入市。
实现多方共赢,助力乡村振兴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主要解决了村集体没收入、小微企业用地难等难题,有助于推动乡村振兴。马栏镇李孟社区党支部书记张会民说,计划将出让土地所获收益分成几部分使用,一部分用于修路等公益事业,一部分用于发展村集体经济,计划投资建设物流仓库。
“再也不用到处租房生产了,终于有了自家的厂房用地。”获得这一地块使用权的企业主贾玲说,公司拿着土地证到银行抵押,银行当天就批了300万元的贷款。贾玲说,她的企业能带动马栏镇李孟社区周边30多名村民就业。(半月谈记者刘怀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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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英德:涉农资金“活”起来
把财政资金用在急需的地方
广东省英德市农业基础设施欠账多,曾长期靠转移支付“吃财政饭”,涉农投入支出与需求之间的矛盾大。近年,英德市利用广东省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改革的机会,通过统筹使用涉农资金用活了钱、办成了事,推动了农民增收、产业发展、乡村振兴。
英德市市长肖勇科介绍,2019年至2020年,英德市统筹整合各级财政涉农资金13.26亿元,集中用于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产业发展、人居环境整治、“四好农村公路”建设、扶贫开发等方面。
投入资金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英德市纳入规划整治的自然村已全部完成“三清三拆三整治”。“改革实施以来,把财政资金用在急需的地方,用在最能发挥作用的地方,用在老百姓最需要、最盼望、收益最大的项目上,真正提高了财政资源配置效率。”肖勇科说。
三个转变
钱该怎么用活用好?英德市副市长罗伟权介绍,主要从几个方面抓转变。
一是转变理念。改变以往“先安排钱、再研究事”“钱等项目”的模式,改而“先谋划事、再安排钱”,将项目库建设作为重中之重来抓,未进入项目库的项目,原则上不得列入预算安排。成立市涉农项目入库评审小组,由涉农成员单位派出人员对申请入库项目进行联合审查,提高入库项目的质量。
二是转变思路、简化流程抓效率。深化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改革,对现有工作流程、资金分配机制和项目建设流程进行优化重构,对涉农建设项目各环节流程进行优化、简化、再造。取消报账制,按要求对涉农奖补资金程序进行简化,对美丽乡村资金拨付手续进行简化。
三是转变管理办法强绩效。将绩效目标全面纳入项目库管理,各涉农单位按照“谁申请预算、谁申报目标”的原则,合理确定绩效目标,确保绩效目标能如期完成并对绩效目标负责。加强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把评价结果作为单位绩效考核以及以后年度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钱用得好、用得有效果的,下一年度在资金分配中予以倾斜。
加大改革力度,破除改革阻力
采访中,一些基层干部反映,改革也面临一些困难和阻力。有的部门站在部门利益角度考虑问题,难以形成最大合力;有的部门对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改革政策理解不透,对具体要求把握不准,存在畏难情绪;有的部门仍按照老一套开展立项、招投标、财审、报账等,既不利于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改革工作顺利开展,又额外增加成本和费用。
当地干部建议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特别是加大县(市)级一般转移支付比重,提高县(市)级涉农资金的补助额度,赋予县级更大的整合自主权和空间。深入推进涉农领域“放管服”改革,赋予各地必要的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的自主权,充分激发基层活力。
上级部门需进一步加强协调联动,特别要避免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后,上级部门仍是多头考核,要精简监督检查频次,尽量开展多部门联合的综合性监督检查。
进一步加大整合范围。如英德市在前期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中,只要100%农户同意,即可由市财政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直接划拨到村集体。但根据新要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必须直接划拨到农户,此类资金能否整合、如何整合,还需要再探索。(半月谈记者吴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