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021年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项目申报工作启动
用人单位按属地化原则申请名额
大西北网讯 5月25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2021年度省人社厅下达我市1万名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任务指标400人。市人社局将在官网(http://rsj.lanzhou.gov.cn/col/col12657/index.html)或“兰州人社”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招聘会信息,毕业生可进行关注,参加招聘会。
据了解,在400人中,城关区158人,七里河区50人,安宁区28人,西固区66人,红古区10人,永登县15人,榆中县50人,皋兰县23人。
根据相关要求,用人单位须运行管理规范、经营状况良好、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能够与招聘毕业生签订不少于3年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保、按时足额发放工资。我省县级及以下教育机构、乡镇卫生机构、街道社区、基层站所等,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十大生态产业相关的国有企业,各类民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均可参与项目。用人单位按照属地化原则向所在区县人社部门申请项目名额,提交岗位需求。为落实“放管服”要求,各类用人单位只需提交社会信用代码和岗位需求即可。
据了解,进入项目高校毕业生必须从未参加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包括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对毕业年度没有要求。必须是甘肃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我省藏区毕业生可放宽至普通中专学历)和愿意在甘肃就业的省内院校新疆、西藏籍少数民族毕业生。
9月1日起,用人单位需安排项目招聘人员上岗,缴纳社会保险,办理社会保障卡。各区县财政部门按照同级人社部门提交的审核结果,将于次月按照每人每月1500元标准,发放至项目招聘人员个人社保卡账户。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赵万山
(责任编辑:苏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