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划定疫情风险区域的通告(二十九)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方案(第九版)》有关规定,经专家组综合评估研判,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自即日起,将铁路东村街道怡苑小区、铁路东村街道金铁小区、铁路东村街道何家庄西街水泵厂小区、雁南街道天庆嘉园A区、雁南街道雁滩路自建房片区(雁滩2815-2895单号、2907-2911单号)、雁南街道雁西路自建房片区(1677-1707、1715、1725、1733、1739单号)、雁南街道华富小区、雁南街道锦华小区、雁南街道大雁滩109-118号、雁南街道IU酒店、白银路街道锡源便利店、白银路街道柏道路65号、安定门外60号小区、白银路街道永昌路南口53-65单号小区、白银路街道84-90双号小区、白银路街道正宁路231-285单号小区、白银路街道永昌路115-123单号小区、白银路街道市政家属院中山林45-53单号小区、白银路街道永昌路126、134、136号小区、团结新村街道定西二支路245号小区、张掖路街道盛世广场A座、张掖路街道大众巷22-48双号小区、拱星墩街道段家滩路6号商铺(通乐烤卯喷漆)、拱星墩街道安兴小区、广武门街道32-42双号小区、青白石街道银河国际A区、青白石街道杨家湾村、靖远路街道市二建家属院、五泉街道兰铁设计院小区、皋兰路街道郑家台-詹家拐子片区(麦积山路以北、金昌南路以东、郑家台路以南、皋兰路以西)、皋兰路街道兰运司家属院、皋兰路街道旧大路张家园1-19号单号小区、火车站街道绿茵小区、火车站街道红山四村自建房片区(201-276号)、酒泉路街道井儿街19号小区、酒泉路街道鼓楼巷南方小张菜铺、嘉峪关路街道邮政小区、嘉峪关路街道瑞德大道珊瑚海、焦家湾街道焦家湾南路249-349单号、伏龙坪街道杨家沟自建房片区(179-196号)等40个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
将青白石街道上坪村(石沟老路以西、312国道以北,北环路以南,小沙沟以东)、青白石街道碧桂园诺丁山4组团、雁园街道北面滩新村西一区(408-1136号)、雁园街道和泰馨合园、团结新村街道地矿之家东院、草场街街道兰州十中家属院、拱星墩街道欣欣茗园、白银路街道安定门外7号小区、五泉街87-123单号小区、盐场路街道兰州制药厂家属院、雁南街道景苑丽都、雁南街道滩尖子371号附1号家属院、雁南街道华英小区、拱星墩街道南河庭院、拱星墩街道东岗东路文明村(1675-1911号)、东岗西路街道旧大路橡胶厂家属院等16个区域由中风险区升级为高风险区,
将西固区陈坪街道新滩社区北滩庄闽兴建材市场及周边区域(一支路以南、北滩油库以北、北滩庄公厕巷道以东、南滨河西路以西);榆中县和平镇新元绿洲小区9号楼、和平镇新元绿洲小区12号楼等3个高风险区降为中风险区。
将榆中县和平镇新元绿洲小区(9号楼、12号楼以外)1个区域由中风险区降为低风险区。
请广大市民朋友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履行个人防疫责任,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服从社区(村)疫情防控管理,支持和配合全市疫情防控工作。近7日有涉疫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要主动向社区(村)、单位报告,配合做好排查、隔离医学观察、核酸检测等工作。因瞒报、谎报造成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兰州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