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健委: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时间:2022-12-27 11:16来源:大西北网 作者:新华社 点击: 载入中...
公告
  
  2022年第7号
  
  一、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二、经国务院批准,自2023年1月8日起,解除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采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不再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
  
  特此公告。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2年12月26日
 




 
(责任编辑:张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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