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4月9日讯,酒泉市20出头的青年马某平时常常拆东墙补西墙借债度日,后心生邪念实施诈骗。2009年9月至2012年10月期间,马某编造谎言,虚构事实,夸大自己的能力,以有关系能办事为由,承诺给他人办理毕业证、医师资格证、驾驶证、购买经济适用房,累计诈骗13名受害人的钱财1266445元并全部挥霍。据了解,这些受害人都是马某的熟人,有亲戚、老乡、朋友、同学,也有同事。
近日,马某被肃州区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30万元。记者日前从法院获悉,一审判决已经生效,马某未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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