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8月12日讯 据兰州晨报报道:为了37元嫖资,卖淫女叫来仅认识10多天的“哥”将嫖客捅死。8月8日,省高院作出终审裁定,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赵祖稷无期徒刑,赔偿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20556元。
2012年12月25日14时许,被害人赖某某酒后到西固区西固南街豆某某租住的房内嫖娼,赖某某支付37元嫖资后,因故提出中止,并要求豆某某退还嫖资,豆某某退钱后,赖某某借着酒劲抓住豆某某头发对其殴打。豆某某逃脱时,看见赖某某从其包里拿钱,在上前夺取时双方发生争执,豆某某打电话叫仅认识10多天的“哥”赵祖稷前来帮忙。赵祖稷赶到后与赖某某产生争执,便掏出随身携带的弹簧刀朝赖某某右小腿部捅刺一刀后逃离现场。赖某某因右胫后动脉及静脉断裂大失血当场死亡。次日零时25分赵祖稷被抓获。兰州中院一审判决认为,赵祖稷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但伤害行为有节制,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判决。宣判后,赵祖稷不服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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