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10月14日讯 自称难以忍受家暴的妻子选择了出轨,并与情人联手将丈夫捂死,事后又伪造案发现场企图逃避罪责。昨日,记者从省高院获悉,妻子、情人分别构成故意杀人罪,二人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被告人小杨生于1984年,多年前与丈夫庞某自由恋爱结合,婚后生有3个孩子,一家人经营家中的果园、诊所,本也是让人羡慕的一家。可从2012年开始,村里有人传言小杨生活作风不检点,自此,小杨与丈夫的关系迅速恶化,小杨不仅曾被丈夫打得眼眶淤青,甚至在遭遇家暴后选择喝农药自杀,所幸抢救及时。
2012年12月23日14时35分,公安机关接秦安县兴国镇北大村村民报案称,在秦安县西川镇侯辛村的路上趴着一个人,可能已死亡,请求出警。公安人员即赶赴现场,经初查,该男子为暂住西川镇侯辛村的庞某,已经死亡。从案发现场来看,庞某身上散发阵阵酒气,似乎是酒后跌倒不慎身亡。但办案人员在对庞某进行尸检后发现,庞某的真正死因系口、鼻、颈部受到钝性物体压迫作用致机械性窒息死亡。
当公安找到庞某的妻子小杨后,她的反应让人怀疑。在强大的心理攻势下,小杨供述,在案发前,二人矛盾进一步激化,小杨遂产生将庞某杀死的想法,她和与其有不正当男女关系的老贺预谋杀害庞某。2012年12月22日23时许,小杨伙同老贺在家中用被子捂压庞某头面部,致庞某机械性窒息死亡。后来,二人又将庞某的尸体抬至小路上,并将白酒灌入庞某口中,伪造庞某酒后死亡的假象后逃离。
该案经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小杨、老贺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小杨、老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省高院在对该案二审后认为,原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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