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11月5日讯,为进一步规范安全驾驶行为,督促落实道路运输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近日,省交警总队发布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曝光制度(试行)》。10月31日起,“两客一危”车辆及所属运输企业存在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及交通违法多次未处理的,都将被曝光。
“两客一危”车辆,是指从事旅游客运、公路客运和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专用车辆。对“两客一危”车辆及所属运输企业违法行为的曝光情形有:包括运输企业两辆车存在3次以上交通违法,企业名称、违法车辆号牌和违法次数将被曝光;运输企业3年内发生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企业名称、企业安全责任人、事故车辆号牌和事故简要情况将被曝光;一年内有两次(含)以上超员违法行为的客运企业或旅游包车企业,企业名称、违法车辆号牌和违法次数将被曝光;存在重大交通安全隐患不及时进行整改的运输企业,将被曝光企业名称、具体重大安全隐患。
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个案曝光,包括“两客一危”运输车辆严重超员、超载、超速、违反夜间限行规定、未安装或故意损坏GPS卫星定位装置等行为;校车或接送学生车辆超员、超速和“黑校车”非法接送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农村面包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车辆号牌和具体违法行为将被曝光。
交通违法多次未处理车辆曝光,包括“两客一危”车辆在一个检验周期内,存在3次以上交通违法行为不及时接受处理的,将曝光车辆号牌和企业名称,其他车辆按照省、市、县三级定期对交通违法未处理较多的批次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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