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兰州1月30日电 去年至今在甘肃省集中发生的投资公司“跑路”案,成为甘肃两会上的热议话题。
据兰州警方披露的数据,自2014年9月至今年1月9日,共有57家各类投资公司负责人“失联”,涉案金额逾10亿元,受害群众超过8900人。
甘肃省政协委员、甘肃省证监局局长管兴业说,这些本就不合法的投资公司利用人们逐利心理,采取连环集资付息的方式,以12%—18%不等的高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由于不少群众不懂国家金融政策,在高利润诱惑下,就很容易上当受骗。他介绍,受害者以老年投资者居多,也不乏一些梦想“一夜暴富”的年轻投资者。
甘肃省政协委员、中国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行长罗玉冰表示,投资领域非法集资乱象丛生暴露了金融领域的风险,如果不加以管控,风险暴露的可能性会更大。
多位政协委员表示,投资公司作为普通工商类企业,并不在金融监管部门和地方政府监管的金融机构或准金融机构之列。因此,这些投资公司正好处于监管的空白地带,相关部门应承担的责任尚未有明确规定。这导致一些投资公司利用监管上的漏洞,通过超范围经营、宣传误导等方式,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活动。
管兴业、罗玉冰等政协委员提出,针对投资领域的非法集资行为,建议甘肃省将金融生态建设与诚信建设活动结合起来,开展信用环境专项治理行动,推进企业诚信制度建设,应成为今后规范投资领域市场的关键。在目前对非法集资的监管体系尚未建成之时,需要各监管部门加强联合执法,帮助投资者规避风险。
政协委员们还呼吁,国家应尽快明确各监管部门的责任,相关部门可通过电视、网络等多种方式加大金融知识宣传力度。“只有监管‘跟得上’‘跑得快’,投资公司才能“逃不了”,才能更好地化解和防范金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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