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嫌疑人已被刑拘
大西北网2月2日讯 如果选择及时报警不肇事逃逸,一个鲜活的生命就不会因为耽误了救援而丧生。1月30日,高速公路第一支队树屏大队经过2个小时的调查,成功侦破一起发生在京藏高速上的肇事逃逸案件。目前,驾驶人王某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1月30日凌晨4时,树屏大队接到支队指挥中心指令:兰州西收费站往北方向京藏高速1620km+100m处,有个人躺在路面上,情况不明,要求立即出警查看。接到指令后,大队长萧峰立即带领民警赶赴现场勘查。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一男子躺在地上,伤势严重,现场有部分肇事车辆的保险杠、后视镜、前风挡玻璃碎片及一些脱落的白色漆皮。受伤男子告诉民警,自己准备前往兰州新区,凌晨2时许被一辆小汽车撞伤,其它没看清楚。民警立即通知120,将男子送往兰州军区兰州总医院安宁分院救治,但终因失血过多经抢救无效后身亡。随后,树屏大队立即启动交通肇事侦破逃逸预案,副大队长王维骏带领缉查组民警赶赴中川收费站查缉布控,同时查验由青海方向或兰州西收费站驶入车辆的监控录像,寻找肇事嫌疑车辆。
通过对现场的仔细勘查警方确定,肇事车辆为一辆白色桑塔纳轿车,并立即通知中川收费站查看监控录像的缉查组民警。经过查看监控视频并发现没有符合条件的车辆通过,王维骏推测肇事车辆可能从树屏收费站驶出。经过对树屏收费站监控录像的排查,民警终于找到了线索:凌晨2时14分许,车号为甘A·EU150的桑塔纳轿车从该收费站驶出,经查验,该车凌晨1时55分从兰州西收费站驶入,驶入时车辆完好,驶出时只亮一灯且前挡风玻璃和前保险杠右侧处破碎、无右后视镜,具有重大嫌疑。通过警综平台比对得知,该车为兰州某商贸公司所有,询问公司法人代表后得知,该车已经转卖给永登县中川镇王某某。当日6时许,民警赶到王某某家中找到了肇事车辆,并将其带回大队处理。
树屏大队初步查明:1月30日凌晨2时10分,王某某驾驶车号为甘A·EU150号小型轿车,行驶至京藏高速(G6)公路由南向北1620km+100m处时,与进入高速公路的行人王某碰撞后,驾车逃逸,最终造成王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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