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2月15日讯 昨日,我省制定出台了《2015年甘肃省二次供水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方案》要求,二次供水设施蓄水池周边10米以内,不得存在一切有碍水质卫生的行为或因素。对不符合《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的单位,一律不得发放《卫生许可证》。定期在供水范围内公示检验结果,加大社会监督力度。
《方案》明确,我省依法对二次供水单位开展卫生监督检查,对未取得卫生许可证而擅自供水、安排未取得体检培训合格证上岗、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二次供水设施设计不符合卫生规范以及不定期清洗消毒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方案》要求,大力排查二次供水设施的卫生安全隐患,二次供水设施蓄水池溢流管与排空管(泄水管)均不得与建筑物排水管道直接连通;室内二次供水设施蓄水池必须保留一定的检修和防护距离,必须设检查孔,加盖加锁;二次供水设施蓄水池周边10米以内,不得存在一切有碍水质卫生的行为或因素。
《方案》要求,重点对二次供水单位关键性卫生设施的配套、运行情况进行审查,能整改的必须整改。严格卫生许可制度,对不符合《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的单位,一律不得发放《卫生许可证》。同时,定期在供水范围内公示检验结果,加大社会监督力度。
(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