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3月21日讯 3月20日,记者从省卫生计生委获知,自2015年开始,我省将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金提高到独生子女伤残家庭夫妻每人每月300元和死亡家庭夫妻每人每月500元。计划生育家庭在失去独生子女时,给予一次性2万元的补助,其中生活补助费和精神慰藉费各1万元。
日前,省卫计委、省财政厅联合下发《2015年提高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标准实施方案》要求各地采取多种保障措施,加大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的扶助力度。依据《方案》,特别扶助对象为女方年满49周岁以上的独生子女伤残(三级以上)或死亡家庭,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对自愿生育一个子女并已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在失去独生子女时给予一次性补助。另据了解,提高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标准目前已列入2015年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