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奈送回时落网 法院以犯拐卖儿童罪判刑7年
大西北网3月26日讯 微信联系好下家,岷县女子沈侠红偷来孩子后对方却失去联系,自己也终落法网。3月25日,记者获悉,岷县法院以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沈侠红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5000元。
经审理查明,2014年7月左右,生于1995年的沈侠红与网名为“快乐男孩”的贾某在聊天过程中,贾某以朋友没有孩子为名,让沈侠红帮忙找一个孩子并答应以3万元作为报酬。2014年8月11日下午2时许,岷县西寨镇生于2011年的闫某之女在本村巷道内玩耍时,被沈侠红拐骗至岷县县城小巷子其租住屋内,之后沈侠红多次联系贾某商量卖孩子的事情,后因与贾某失去联系,8月13日沈侠红将女孩送回到西寨镇时被刑事拘留。
庭审中,沈侠红供述,当时她以买雪糕为诱饵骗走女孩后,联系了“快乐男孩”约定卖小孩一事。但第三天她就再没联系上“快乐男孩”,并称偷小女孩的就她一个人,再没有帮忙的人,也没有人指使。“因为当时需要一些钱,还有那个‘快乐男孩’一直让自己帮着找个小孩,才去偷的。”
法院认为,沈侠红的行为已构成拐卖儿童罪。沈侠红作案后明知他人报案而在现场等待,抓捕时无拒捕行为,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属自首;且被盗孩子已归还,可依法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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