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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西北网4月1日讯 心肝宝贝呱呱坠地,各种推销电话接踵而至;未打算购买医院的婴儿衣物、纸尿裤等用品,但医院却“强行”推销“待产包”,全家总动员准备的各种宝宝用品,竟没派上用场……3月31日,就读者反映的相关问题,记者进行了走访了解,医院对患者信息真的做到保密了吗?
1、护士兜售尿片不开任何票据
李先生称,年前妻子临产,选择在白银路附近某医院待产。孩子出生后,在新生儿科登记婴儿床位办理手续时,护士告诉他,新生儿床垫还要交50元押金,出院时退还。婴儿床位登记好后,护士又向他推销婴儿纸尿片、小裤头、浴巾等新生儿洗浴用品,全套129元。
李先生告诉记者,护士在收取现金后没有开具任何票据,只是拿出一个本子做了登记。李先生询问时,护士称没有发票。
新生儿住院期间,每天早晨必须洗一次澡。洗澡时,洗浴室护士要给每个新生儿更换纸尿片、称体重、检查新生儿肚脐愈合等。当天,妻子随手给孩子用了一个在外面购买的纸尿裤,结果护士在给婴儿洗澡时指责他:新生儿科给你们的纸尿片上哪去了?同样受到护士指责的还有另外两位准备给孩子洗澡的产妇家属,他们同样没有给孩子使用在医院购买的纸尿片。
“就这样,我们才发现婴儿纸尿片和浴巾等洗浴用品必须在医院新生儿科购买,而且以上费用都不在产妇住院结算中。”李先生说。
记者走访了多家医院,几乎所有医院都有出售“待产包”的服务,价格从100多元至400多元不等。价格不同,物品也不尽相同,除了婴儿小衣服、睡袋、尿布和妈妈的喂奶衫等基本物品外,有的产包内还有婴儿润肤油、手套、脚套和小枕头,其价格也“水涨船高”。走访中记者还发现,有些新生儿科护士站工作台上,张贴有新生儿浴巾、纸尿片等用品的售货价目表。
2、各种推销电话隔三差五骚扰
李先生称,妻子在医院做产前检查时,留的是她自己的电话。医院给孕妇建了一个档案袋,每次产前检查单据都会装进这个袋子里不许带走。住院期间,他办理租赁陪护床以及新生儿手续时,曾留过自己的联系方式和信息。此外,没给任何人透露过他们夫妻及新生儿的信息。可是妻子出院后孩子还未满月,就有给孩子“拍满月照”的商家把电话打到了他们的手机上。后来类似的电话隔三差五频繁打来,有些来电还能详细说出孩子的生日和满月的日期。
孩子的生日缘何会被这么多人知道?李先生感觉此事蹊跷,便向一个自称是“青蛙王子儿童摄影中心的”工作人员询问,对方称他们和医院有合作关系。
3、或是医生护士泄露产妇信息
产妇被影楼等商家频繁骚扰,到底是谁泄露了产妇的信息呢?3月31日,市妇幼保健院院办张敏主任说,几年前该医院被患者投诉泄露产妇信息,后经调查并不属实。另外,以前兰州各医院向产妇推销婴幼儿用品可能较为普遍,后来在监管部门的要求下,各医院对此类问题进行督查,严查此类事件,所以这种现象就少了。市妇幼保健院坚决不容许医生或者护士推销规定之外的任何产品,如发现存在问题将严肃处理。到底是谁泄露了产妇信息,张主任说,有可能是医生或护士所为,但也有可能是患者自身信息保管不当造成的。“之前,我们医院也发现一些影楼的人员在医院向产妇或者家属推销产品,以免费或者赠送服务为诱饵,诱骗产妇或家属,产妇的相关信息在不知不觉中也会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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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者将被判刑
记者查询了解到,卫生部2011年11月8日公布的《母乳代用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十二条规定:“医疗卫生及有关机构及其人员不得有以下行为:(一)向孕产妇、婴儿母亲及其家庭成员宣传、展示、推销或者代售母乳代用品……”早前颁布的《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三条也规定:“医疗卫生保健机构不得在机构内张贴母乳代用品产品的广告或发放有关资料,不得展示、推销和代售产品。”
在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方面,根据刑法修正案(七)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