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4月13日讯 近日,兰州市对水源地建设工程项目EPC总承包公开招标,招标范围为水源地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含临建及措施工程)、试运行、从工程开工到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等全部工程内容。
据悉,兰州市水源地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人为兰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建设地点位于兰州市、临夏州。工程将刘家峡水库作为引水水源地,向兰州市供水,工程包括取水口、输水隧洞主洞、分水井、芦家坪输水支线、彭家坪输水支线及其调流调压站、芦家坪水厂和彭家坪水厂及水厂至管网输水管线等。项目总投资约66亿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和银行贷款等多种渠道;计划2016年12月31日完工。
本次招标范围为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含临建及措施工程)、试运行、从工程开工到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等全部工程内容。工程监理、工程移民搬迁、永久性用地的征用、补偿和建设临时用地租用不包含在总承包范围内。兰州市要求投标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或市政公用)类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持有水利水电(或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证书。
据了解,自去年10月底兰州市水源地项目在西固区芦家坪正式开工之后,项目前期工作全面启动。目前,《兰州市水源地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通过了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局审查批复,为黄委会最终审查审批奠定了基础。同时,该项目的论证、评价、调查等各类专题报告工作进展顺利;在兰州市级层面的征地方案、规划选址、环境影响评价等前置程序已完成上报待批,部分节点性工程的临时施工场地及道路开工。
此次招标的“EPC”,泛指公司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通常公司在总价合同条件下,对所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费用和进度负责。
(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