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4月23日讯 4月22日,记者从甘肃省工商局获悉,2014年甘肃省工商局制定了《市场主体抽查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并在兰州、天水、张掖、金昌4个市开展了为期半年的试点。自5月1日起,甘肃省将全面实行市场主体抽查监管制度。据悉,这项工作在全国工商系统尚属首次。
据介绍,《办法(试行)》重点解决了为什么抽查、抽查哪些市场主体、抽查检查的内容有哪些、抽查检查结果如何处置、抽查的考评机制怎样落实等具体问题。同时,企业公示信息抽查由省局组织或委托下级工商机关实施,每年1次;经营行为的抽查由县级工商机关组织实施,每年2次,均采取随机摇号的方式抽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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