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4月24日讯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23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2014年甘肃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例,涉及专利权、商标权、网络著作权、植物新品种权、商业秘密和不正当竞争等各个方面。其中,侵害玉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件83件,仍是甘肃知识产权案件审判的亮点。
当日,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民三庭庭长贾靖平通报了2014年甘肃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例的有关情况,涵盖到了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全过程,具有较强的典型意义。
贾靖平透露,今年“4.26知识产权宣传周”期间,甘肃高院将举行知识产权宣传活动、邀请当地企业和当事人及律师代表参加座谈会、到企业走访等形式,传授知识产权法律,弘扬知识产权司法理念,使尊重知识、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逐步深入人心。
贾靖平介绍,2014年甘肃高院共审理各类一、二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183件。针对知识产权案件技术性强、类型广,侵权类案件多等特点,重点强化裁判文书说理性,即:对上诉人的每一个上诉理由都有采纳或不采纳的论述,杜绝简单认定或驳回,成功审理了多起在全省有较大影响的知识产权案件。
贾靖平举例,由该院审理的敦煌种业先锋良种有限公司与酒泉通盈种苗有限公司植物新品种追偿权上诉一案,是当地一起植物新品种追偿权纠纷案件,在法律对追偿标准不明确的情况下,最终参照涉案品种许可使用费的标准,酌情对品种权人补偿94万元。突破了司法解释规定的50万元的最高赔偿限额,该案的成功审理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的肯定与好评。
贾靖平指出,当下人民法院作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力量,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更应该锐意进取、积极履职。
贾靖平还称,2014年全省依法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在案件审理、司法公信力和司法能力提升等方面都取得了新的进步,尽力做到了“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据悉,当日新闻发布会上发布的十大典型案件分别是:一、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与甘肃欣大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兰州德泰和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甘肃金之车商贸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二、莱州市金海种业有限公司诉张掖市富凯农业科技有限公责任公司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三、上海金萌苏浙汇餐饮有限公司与甘肃苏浙汇馆餐饮有限公司侵害商标专用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上诉案;四、敦煌种业先锋良种有限公司与酒泉通盈种苗有限公司植物新品种追偿权纠纷案;五、上海恒昊玻璃技术有限公司与张志江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六、嘉峪关紫玉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诉甘肃绿地园林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名称使用合同纠纷案。七、河北御芝林药业有限公司诉白银电视台、杨亚花侵犯商标权纠纷案;八、庆阳市陇东建材有限公司与庆阳金昊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商业诋毁纠纷案;九、北京中文在线数字出版股份有限公司与甘肃省诗文书画院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十、张平诉陈国庆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贾靖平说,高院发布2014年度甘肃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例,绝大部分为侵权类案件,对应了当前在科技创新和文化产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假冒伪劣商品、侵权、盗版、不正当竞争等现象。
“知识产权案件本身可能并不复杂,但它代表了一种趋势,体现了人民法院对知识产权案件的裁判理念,希望发布的这些典型案例,能起到宣传知识产权法律、引导权利人正确行使权利和警示社会公众的作用。”贾靖平补充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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