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4月30日讯 4月29日,市房管局召开全市物业管理权限下放工作推进会,进一步明确物业管理中市、县区、街道、社区四级工作职责,并决定自5月起开始由市物管办执法人员驻区执法。
针对目前各县区、街道行政处罚主体资格、执法人员不具备的问题,市房管局决定开展“市物管办执法人员驻区执法”,由市物管办牵头,5月7日之前派出专人分别入驻近郊四区,协助各区街道物管办开展工作,负责查办企业违法违规行为。
物业管理权限下放后,区级物管部门主要负责辖区内三级(含暂定)物业企业资质审核、发证,一、二级物业企业资质初审上报,辖区内企业资质年检,辖区内前期物业招投标,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监管,物业企业量化考核,县区级优秀项目考核,辖区物业管理信访处理等行业监管工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辖区内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指导,三级(含暂定)物业企业资质预审,一、二级物业企业资质预审上报,辖区内企业量化考核扣分,辖区物业管理信访处理,老旧小区和“三不管”楼院管理等工作;社区主要负责协助街道做好辖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指导,企业量化考核扣分,老旧小区和“三不管”楼院管理,物业管理矛盾纠纷处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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