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画韩征
租房遇骗子租金打水漂
律师提醒:看清证件、辨明身份再付钱
大西北网5月8日讯 管先生想租房子,上网查询信息并找到合适房源,结果房子没租到,还被骗走一笔租金。昨日,城关区法院对外公布一审判决,骗子因构成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骗子被绳之以法,可面对网络租房,本报提醒,有需要的您还要擦亮眼睛,仔细甄别。
案情
网上租房遇骗子票子房子全落空
2014年下半年,管先生在网上找寻房源,他看中一间位于城关区的房子,通过网站上的电话号码,管先生与对方取得联系。
管先生很快被安排看房,一名年轻男子自称是房东亲戚,专门负责租房事宜,管先生考虑自己急需且租金不贵,立即决定要租房。就这样,他与房东签订了一份租房协议,支付房屋租金8700元。
接下来的几天里,管先生再给男子打电话,没想到手机打不通了,他这才意识到情况不对劲,立即报案。
2014年7月1日,年轻的房东被警方抓获,经审讯,这名姓杨的男子根本不是房东,只是租客。3个月前,杨某女友租的房子到期了,于是他在网上发布了这套房屋的出租广告,岂料被管某看到,并联系租房事宜。杨某将计就计,谎称自己是该房屋房东的亲戚,并与管某签订一份租房协议,骗取被害人管某的房屋租金8700元。
城关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杨某某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自愿认罪,且退赔全部赃款,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一审判决如下:被告人杨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罚金1000元。
提醒
海量信息很诱人甄别一定擦亮眼
昨日下午,记者针对网上出租房屋,先后登录了赶集网、58同城、租房网等网站,海量租房信息着实令人心动,在众多租房信息中,记者看到有些发布者申请了相关的证件验证手续,有些则没有向网站递交任何证明。记者随后联系到某网站工作人员,她表示,网站作为各类信息发布的平台,网友都可以免费注册一个身份,用来发
布租房买房等信息。对于发布者的身份,网站方面都会建议网友多多提交自己的身份证、手机号码、照片等相关证明,但并不会强制要求。因此,面对网络上的各类发布信息,需要网友进行仔细甄别。
对于租房时可能出现的陷阱,甘肃合睿律师事务所阮磊律师提醒,选择网络租房要分清信息真假,不要被低价房
源所诱惑。见到房东后一定要确认房主身份,认真查看房东的身份证、房产证原件,还要详细核对房主对房屋的知情度,并向周围群众或居委会咨询,确认是否是房主。同时,要签订正规的租赁合同。如果遇到帮助房主出租房屋的情况,一定要查看出租委托书、委托人的房产证、身份证复印件。如果发现上当,一定要保存好证据及时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