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关于加快推进人才工作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领军人才每年津贴最高达1.8万元
大西北网5月12日讯 兰州市每三年要从重点领域、重点产业、重点学科、重大项目和基层一线选拔100名左右优秀拔尖人才进入领军人才队伍,给予1.2万元、1.8万元不等的津贴;每三年在各行业选拔一批骨干人才,每年给予5000元的津贴。要创新人才激励机制,鼓励高层次人才开展科技创业,允许和鼓励在兰高校院所、医疗机构、农技推广机构的科技人才,在完成本职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在职创业,收入归个人所有。近日,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人才工作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并明确提出要通过“七个一批”,加大重点人才开发力度。
《实施意见》提出,要选拔一批领军人才,每三年从重点领域、重点产业、重点学科、重大项目和基层一线选拔100名左右优秀拔尖人才进入领军人才队伍。要建立激励和退出机制,激发领军人才队伍活力。对第一层次的领军人才,每年给予1.8万元津贴;对第二层次的每年给予1.2万元津贴;对聘期期满考核优秀的,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对聘期期满考核不合格的领军人才予以解聘,且不得评选下一批领军人才。
我市每三年在各行业选拔一批骨干人才,由牵头部门进行重点培养和使用。实行骨干人才队伍动态管理,对年度考核合格的骨干人才每年给予5000元的津贴,对期满考核优秀的进行续聘,对作用发挥不明显、考核不合格的及时调整出骨干人才队伍。要打造一批优秀人才,大力实施“百名”优秀高技能人才和“百名”优秀农村实用人才工程,每三年选拔一次,对年度考核合格的每年给予5000元的津贴。加快教育、卫生、文化、企业等重点领域人才培养开发,将“百名”人才工程规模扩大至全市重点行业。重点打造“百名金城名校长名师”、“百名金城名医”、“百名金城文化名家”、“百名金城名企业家”等,引领带动各领域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和支持各行业主管部门推动本行业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
要引进一批急需紧缺高层次及实用人才,大力引进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信息技术、节能环保等方面的急需紧缺人才以及在产业发展、技术进步等方面具有一技之长,能够突破关键技术、解决技术难题的实用技术人才,享受相关待遇。每两年从国家、省上有关部门、金融机构、高等院校引进10名左右金融人才和科技人才来我市挂职服务。鼓励民营企业通过高薪聘用、股权激励、特聘顾问等方式积极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团队,所需购房补贴、安家费及科研启动经费可依法列入成本。
同时,要扶持一批创新创业人才,加大对市属创新创业人才及其团队的扶持力度,每年拿出4000万元左右的专项资金,其中三分之二以上重点扶持市属单位、注册地和纳税地在兰企业创新创业人才项目;每年从市、县区企事业单位选派1000名科技人才(包括科技特派员),通过联县区、联乡村、联企业、联产业、联项目或挂任科技副职等方式,到县、乡开展科技帮扶,推广先进技术,培养实用人才,提升“造血”机能,助推富民产业发展。对全市“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甘肃省优秀专家”的一次性奖励由5000元、3000元分别提高至10000元、8000元,对入选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的高级专家,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对入选国家和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百千万人才工程”、“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工程”、“长江学者”、“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的市级专业技术人才,直接纳入市领军人才第一层次管理,并对入选国家级的专业技术人才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对入选省级的专业技术人才给予一次性奖励5000元;允许事业单位科技人员带科研项目创办企业;晋升副高以上职称将推行“凡晋必下”制度;允许和鼓励在兰高校院所的科技人才在职创业。要创新人才激励机制,鼓励高层次人才开展科技创业,允许和鼓励在兰高校院所、医疗机构、农技推广机构的科技人才,在完成本职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在职创业,收入归个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