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通报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
大西北网5月13日讯 省纪委通过甘肃廉政网5月12日通报了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
1.2014年10月,永昌县委党校常务副校长徐有略等人顶风违纪,以培训为名带家属赴大连、张家界等地旅游,公款报销相关费用;八项规定实施以来多次违规发放津补贴。徐有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免去常务副校长职务,违纪资金予以追缴。
2.省气象局办公室副主任徐志龙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私自购置办公家具,计6180元。徐志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2013年2月,武威市爱卫办原主任周怀智在厦门参加会议后,参加旅游团在厦门鼓浪屿等地旅游,并在旅行社以单位会务费名义开具发票公款报销。周怀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报销资金予以追缴。
4.八项规定实施以来,白银市疾控中心多次违规发放补助。市疾控中心主任张入学受到行政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补助予以追缴。
5.嘉峪关市畜牧兽医管理局畜牧兽医科科长牛吉胜安排本单位财务人员设立“小金库”,用于发放津补贴。牛吉胜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
6.静宁县委老干部工作局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违规发放福利费、报销个人电话费。该局局长张玉新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副局长席学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违纪资金予以追缴。
7.临洮县漫洼初级中学校长杨福军安排财务人员设立“小金库”,用于学校招待费等支出。杨福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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