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图/武亚新
跟团旅游遇车祸,如何维权索赔?
大西北网5月25日讯 跟团旅游是现在大多数人选择的出游方式,近年来,因为跟团旅游而发生交通事故的案例不在少数。然而,对于应该向旅行社还是汽车运输公司索赔,索赔时遭受推脱应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等问题,很多游客并不清楚。
案例1
陕西淳化 大巴坠崖 致35人死亡
5月15日15时30分许,陕西省淳化县境内,一辆载有46人的旅游大巴在陕西省咸阳淳化县仲山森林公园附近侧翻,坠入30多米深的山沟,目前已造成35人死亡,11人受伤。经初步调查,该事件起因是西安相伴商贸有限公司以培训讲座为名,雇用4辆大巴车,组织以中老年人为主的西安市等地民众进行淳化两日游,事故原因初步认定为车辆弯道操作失误造成坠崖。
目前,车主梁利峰以及西安相伴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张萌、经理张海燕等3名相关责任人已被警方控制。
案例2
湖南新宁 大巴侧翻 致8人遇难
5月23日中午,湖南新宁县回龙镇国道线上发生了一起旅游大巴侧翻事故,目前已致8人遇难、40余人受伤。
据初步调查,23日上午11:40湖南新干线汽车运输公司的旅游大巴车,从长沙开至新宁S218路段0公里400米处发生交通事故。车上载有52名乘客,为长沙某公司职员。车祸原因初步判断为雨天路滑,司机不熟悉路况,急刹车导致车辆撞上护栏发生侧翻。
目前,伤员已被紧急送往附近医院抢救,伤亡具体人数正在核实之中。
主持人: 本报记者 李升
嘉 宾: 甘肃恒亚律师事务所律师 贾秉礼
甘肃恒亚律师事务所律师 任创学
主持人:正常情况下,跟团旅游发生交通事故,谁才是赔偿主体呢?如果向法院起诉的话,游客应该起诉谁呢?
贾秉礼:在旅行中发生车祸造成游客受伤包含两种法律关系。一是游客与旅行社的合同关系,因发生车祸,可能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这就造成了违约;二是游客与车辆运营者(旅游辅助者)之间的法律关系,因为车祸造成游客受伤,因此构成侵权。所以在旅游过程中发生车祸常是违约和侵权两种法律责任的结合,游客可选择其中之一进行维权诉讼。
按照《旅游法》,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旅游者请求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旅游辅助服务者的原因致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旅游辅助者应承担侵权责任。如果旅游经营者对旅游辅助者没有尽到谨慎选择的义务,需要承担补充责任。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游客要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只能是提起侵权之诉。如果既要主张违约赔偿又要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话,人民法院将驳回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
任创学:一方面,旅游者和旅行社是旅行合同关系,可向旅行社主张赔偿,旅行社承担赔偿责任后,再向侵权方进行追偿;另一方面,也可直接向机动车交通事故的侵权人及侵权人投保的保险公司主张侵权赔偿。如向法院起诉,根据不同的法律关系,可起诉不同的主体,游客可选择其中对自己最有利的方式提起诉讼。
主持人:跟团旅游中发生交通事故,可以先向旅行社索赔吗?除了旅行社,还会涉及哪些侵权主体呢?
贾秉礼:可先向旅行社索赔。上述两个案例中,游客乘坐客车发生交通事故,其既可向旅行社或组织公司主张赔偿,也可向车主、司机主张赔偿。除了旅行社或组团社,还有可能涉及第三人的侵权。例如游客在行走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则属于第三人侵权,游客有权向对方主张赔偿。如果旅游经营者在此过程中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也应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主持人:旅游交通事故赔偿责任该如何划分呢?
任创学:旅游交通事故主要分为旅游车辆单方事故、多方事故以及游客与第三方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这三种情形。发生单方交通事故,旅游者既可向车辆经营者主张侵权赔偿,也可选择先向旅行社主张合同责任。若旅游者向旅行社主张违约责任,旅行社赔偿后可以依据与旅游车辆所有人或使用人签订的道路运输合同,向旅游车辆所有人或使用人进行追偿。根据《旅游法》第71条第2款的规定,由于地接社、履行辅助人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旅游者可以要求地接社、履行辅助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要求组团社承担赔偿责任;组团社承担责任后可向地接社、履行辅助人追偿。由于公共交通经营者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由公共交通经营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旅行社应协助旅游者向公共交通经营者索赔。
贾秉礼:旅游车辆发生多方事故。一种是旅游车无责,一种是旅游车有责。游客与第三方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按照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进行。如果游客没有责任,由车方赔偿。旅游者在交通事故中存在相应责任,由车方的交强险在保险限额范围内全赔,剩余部分按交通事故责任比例承担。需注意的是游客承担交通事故全责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即便旅游者在交通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车方无责,机动车也要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第七条规定,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由第三人承担。
主持人:购买旅游意外险又将会为我们提供哪些保障?
贾秉礼:目前我国的旅游保险主要有三种:一是旅行社责任险,由旅行社缴费;二是旅游意外险,由旅游者自行缴费以减少出行风险;三是高风险投保,也是旅游者自行缴费。旅游意外保险是游客转嫁意外风险的必要保障之一,因其不涉及事故责任认定等问题,在一般意外风险来临时,游客可以快捷、有效地获得赔付;对旅行社而言,也是给予游客必要补偿的一种行之有效的措施。外出旅游时,广大市民最好同时投保旅游意外险。
因为,游客在旅行途中出现意外后,只有旅行社存在过错,致使游客人身、财产遭受了损害,责任保险公司才会实施赔偿。旅行社责任险只为旅行社因疏忽或过失所需承担的经济责任埋单,而游客本人发生的意外事故则不在承保范围内。
任创学:根据旅行社责任险相关规定,游客在旅游行程中,以下三种情况不能获赔:由自身疾病引起的各种损失或损害;由旅游者个人过错导致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旅游者不参加约定活动在自行活动时间内,发生的人身、财产损害。
主持人:随团出游发生车祸后进行索赔时,如果遇到责任推脱的情况,游客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贾秉礼:旅客作为受害者,有权向旅行团、汽车运输公司、保险公司及实施侵权的第三人等相关主体主张赔偿。最好选择法律途径聘请专业的律师来解决问题。在当事人可选择的索赔途径中,司法解决途径是补偿最完整的方式。而且,法律判决一旦生效,在自有资金不足的情况下,法院可强制执行旅行社质保金。需要注意的是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为一年,具体地说,如果当即发现受伤的,从侵害当日起起算一年内提起诉讼。如果伤势当日未发现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一年内提起诉讼。
在旅游过程中,旅游者应当保存好旅游合同、旅游发票等,发生服务质量问题或纠纷时,应保持冷静,理性维权。如果发生意外,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与旅行社协商和解;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或者申诉;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根据仲裁协议提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