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上使用的救灾帐篷及编号。
两顶救灾帐篷搭建在小沟坪工地
城关区民政局监督施工方全部拆除
大西北网6月1日讯 帐篷上写着“救灾”两个大字,篷布上还写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监制”的字样,这些本应出现在灾区的“救灾帐篷”,却出现在了城关区小沟坪的一个工地上。5月31日,市民石女士向本报反映该情况后,记者随后来到现场查看,工地一名姓白的负责人称,帐篷系临潭地震期间,他们修路时自家居住的帐篷,由于比较破烂遂带到兰州工地让工人居住。
救灾帐篷现工地 塑料布遮挡“救灾”字样
当日下午1时许,记者来到该工地看到,仅有三座帐篷的工地上,其中两顶灰蓝色的帐篷被塑料布全部遮盖,很难发现帐篷上的“救灾”二字,在两顶帐篷的门帘内侧,均写有“浙江绍兴新建染织厂制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监制”的字样,时间是1998年9月。其中一座救灾帐篷看不到编号,另一座的编号用粗黑数字写着“1066”。
记者走进其中一顶帐篷,看见一名工人正在休息。据其介绍,他们是港联购物中心建筑工地的装修工人,标有“救灾”字样的两顶帐篷确实是老板提供给工人居住的。因为工程已经完工,其他工人都已离开,一座帐篷已经闲置无人居住,由于老板拖欠他2800元工资,他只能暂居在此讨要工资。当记者问起救灾帐篷的来历时,这名工人称他不是很清楚。
为何工地屡屡违规使用救灾帐篷
“这是救灾专用帐篷,怎么可以用在工地上?”市民石女士告诉记者,她平时经常从此路过,由于帐篷被塑料布遮挡了“救灾”二字,很难有人发现,而民政救灾帐篷是专门用来临时解决灾区人民生活困难的,怎么会在兰州施工工地出现,她怀疑帐篷可能被挪用。
此前2014年3月31日、4月8日,本报曾先后报道了城关区九州石峡口滑坡治理工地、城关区九州一工地违规使用救灾帐篷的现象,均被有关部门查处。
据了解,根据民政部救灾救济司发布的《救灾专用帐篷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救灾帐篷作为救灾专项物资,在灾情结束之后,需要回收,如能继续使用,将浆洗、修补、打包,并放回物资储存库内。如损毁严重,确实无法使用,需要向上级民政部门申请,“将篷布烧毁。”所以,按照规定,救灾帐篷根本不可能出现在施工工地。
民政局已拆除工地违规使用帐篷
随后,记者来到该工地办公室看到,这里是“大沙沟综合治理项目部”。据一名姓白的负责人介绍,标有“救灾”字样的帐篷是临潭地震修路时,他们自己家居住的帐篷,当时由于帐篷破损严重,灾区的群众全部搬到舟曲后,将破帐篷留了下来,他捡到后并和自家的帐篷一起带到兰州让工人居住。这名白姓负责人称,他们已经使用这两顶帐篷一个多月。当记者询问在工地使用救灾帐篷是否合理时,对方称,这是自家的帐篷,如果有人查的时候,拆掉或者上交就行了。
当日下午2时许,记者将此事反馈到城关区民政局,城关区民政局对此十分重视,并调派相关人员到现场调查得知,在该工地出现的救灾帐篷并非城关区民政局所属。由于是外地来兰的救灾帐篷,他们只能责令拆除,无法查扣回收。
截至下午4时许,在城关区民政局的监督下,搭建在该工地的两顶救灾帐篷被彻底拆除。城关区民政局工作人员介绍,通过询问该工地负责人得知,有可能是定西岷县地震灾区的救灾帐篷,但这两顶帐篷来源的真实性也没办法证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