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发通知要求加快交通突破行动前期工作
工作不力未完成目标任务将被追责
大西北网7月14日讯 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快“6873”交通突破行动公路建设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提出将把各市州、各部门交通突破行动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畴,对按期或提前完成工作任务的予以表彰,对工作不力、未完成目标任务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追责。
《通知》明确提出,实行省市(州)联办、分工负责和限时办结制。除有明确时限要求外,凡涉及咨询单位出具咨询意见的,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凡涉及省政府相关部门审批的,应在9个工作日内完成;需公示征求公众意见的以相关规定时间为准。各市州政府负责前期工作的协调、前置性专项报告上报前的联合审查和上报后的跟踪办理,审查意见应在收到前置性专项报告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