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后,镇政府安排送水车给住户送水。
小区水井污染 160住户44天吃水难
事发武山宁远佳园,目前经多方协商安装自来水并已供水
大西北网7月17日讯 40余天来,武山县洛门镇宁远佳园小区160多家住户因小区自备井水受污染无法饮用,水质不达标,已被当地卫生部门于6月29日封存。事发后,当地镇政府组织车辆免费给该小区送水解决住户吃水问题。
同时,洛门镇政府经过和小区开发商以及住户商谈,同意住户安装自来水的主张,并展开实施。7月14日记者采访当天,该小区自来水启用,恢复供水。
井水污染 160多家住户靠政府送水吃
7月12日、13日两天,记者接连接到宁远佳园多名住户反映称,该小区停水已40余天,160多家住户的正常生活受到严重影响。
7月14日一早,记者来到这家小区时发现,几名住户正拎着水桶四处张望。一名姓张的女士称,前一天下午镇政府的送水车来时,她因上班错过了接水,她准备向邻居要点水。“自从小区停水后,真的感觉水比油贵,向人要水实在张不开口。”张女士说。据她介绍,6月1日一场暴雨过后,整个小区一片汪洋,稍高出路沿的自备井入口处也被污水淹没。当天晚上,有住户用水时发现水管里流出的水浑黄,水中有沉淀物,甚至还有黑色的串状物及红色小虫子流出,看着都很恶心。
住户随即将情况反映给小区管理方,对方称是暴雨冲刷垃圾堵住出水口,导致垃圾回流污染井水所致,并请人将被污染的水抽出来便了事,为此,还向每家住户收取了50元费用。张女士告诉记者,6月4日后,水管里流出的水倒是清澈了许多,但她给宝宝洗澡后,发现孩子身上出了一些红痘子,紧接着,她和婆婆不同程度出现腹泻。随后,她打听得知,饮用过此水的住户或多或少都有不适的感觉。此后,该水井停用。
据住户反映,2009年住户陆续入住宁远佳园小区,并向小区管理方交了水、电、暖等配套维修基金。可当他们入住后,自来水一直没有接通,所有住户使用的是小区自掘的这口水井。他们多次和小区管理方、开发商交涉,对方只是告知这是一口备用井,停水时使用,可这口备用井却使用了5年。
据一名姓李的住户讲,由于井水不能使用,住户将此事反映给洛门镇政府,镇上派人实地查看后,开始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临时给小区供水。但有些居民表示,镇政府临时送水缓解暂时的吃水难,而小区好多住户都要上班,很难天天请假等送水车接水!
水样送检 两项指标未达饮用水标准
记者采访时看到,在该小区门口贴有6月11日的通知:“由于近期饮用水可能被污染,水样已送天水市质检局检测,在检测结果没出来前,提醒各位住户暂不要饮用。”
此后,吃水成了小区160多家住户天天操心的问题。
靠政府送水的日子熬到6月29日,小区住户终于等来了第一个结果。那天,小区管理方再次贴出通知:“经检测,本小区生活用水达不到饮用标准,县卫生局来人已将小区水井封存。请各位住户代表和洛门自来水公司协商,安装自来水。”
记者在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东部分中心出具的一份检测报告上看到,经检测,(送检水样)硝酸盐项目、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
安装自来水 住户质疑收取二次入网费
消息一出,小区住户为解决自己饮水四处奔走。经过当地镇政府衔接,自来水管道铺设顺利进行。然而,按住户住房面积每平方米收取10元钱的入网费,引起一些住户质疑。
住户李先生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他是2009年入住的。2010年7月,他向小区管理方缴纳维修基金等共计9200元,其中水入网费1100元。钱交了4年,自来水没吃上,现在又要收入网费,按他居住面积100平方米算,还得交1000元,他不知这种二次入网费收取的是否合理?记者采访时了解到,像李先生这样质疑入网费的住户不在少数。他们认为,以前交过的入网费应视为有效,现在二次收费不合理。
针对住户这些质疑,记者找到了小区的开发商——今年77岁的杨换成。杨换成告诉记者,2002年他承建这个小区时,这里还没有自来水管网,而小区所在的洛门下泉坡水源是当时全县最好的水源,为了解决小区供水问题,他前后花费近40万元掘出这口深30米的水井。至于小区居民入住时交的费用,则是配套费,是安装智能水表、管道以及打井的费用,160户居民每家收1100元也就16万多,距离他打井耗费的款项还远远不够。
而小区住户则认为,开发商打井所花的费用,那是他自己的行为,不应该让小区住户承担。然而即便如此,为了不影响自来水管的安装,住户目前已交了二次入网费。
多方努力 40多天后小区供水恢复
随后,记者就此事到洛门镇政府采访,由于镇领导不在,当日下午镇办公室一名女性工作人员电话告诉记者,宁远佳园小区水污染事件发生后,经过与住户、小区管理方及自来水公司协商,该小区安装自来水管道安装工作顺利展开。
7月14日下午2时许,宁远佳园小区自来水终于启用。至此,距离小区水污染已经过去了整整44天。
但是自来水问题解决了,小区住户对物业管理方在水、电收费较高情况仍多有质疑,他们希望在用水问题上摆脱物业管理,有住户表示,目前正在征求所有住户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