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7月19日讯,7月17日,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8月3日至10月20日,我省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一次旅游行业价格行为专项检查。
专项检查的范围是我省境内所有为游览、度假、休闲等形式的旅游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旅游景区(景点)、博物馆、纪念馆、旅行社、宾馆酒店、餐饮购物、游乐等经营单位以及行业协会商会等。
检查主要内容:旅游景区门票价格是否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优惠、减免措施是否落实;是否存在门票捆绑、强行销售联票、强行代收保险费以及其他乱加价、乱收费的行为。旅游行业经营者是否存在以“零负团费”、“特价”等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宣传、夸大优惠、隐瞒或淡化限制条件,招徕和组织接待游客的行为。旅游行业经营者提供服务是否存在不履行价格承诺,擅自缩短旅游时间、缩减旅游景点、减少服务项目、降低服务标准等变相涨价行为,销售商品是否存在虚假优惠折价、质价不符等价格欺诈行为。各旅行社之间、旅游购物商店之间是否存在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或达成价格垄断协议的行为,以及有关行业协会是否存在组织相关企业实施上述垄断问题的行为。旅行社、旅游景区、宾馆酒店、餐饮购物、休闲游乐等与旅游相关经营者是否按规定进行明码标价。各市(州)、县(区)价格主管部门有无越权制定价格的行为,制定价格有无违反国家相关规定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