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意见
大西北网7月27日讯 近日,省交通运输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旨在进一步推进我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常态化、规范化,促进我省农村公路持续健康发展。
据介绍,截至2014年底,全省农村公路里程超过12万公里,农村公路树状网络基本形成,全省100%的乡镇、70%的建制村通了沥青(水泥)路。随着公路里程的不断延伸,公路养护工作显得越来越重要。对此,《意见》提出构建“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管理体制,实现农村公路“有路必养、养必优良,有路必管、管必到位”的目标。《意见》从落实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多渠道筹集养护资金、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多元化进程、加强管理养护等几个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意见》强调,要建立以县级政府投入为主、省上和市州给予补助、乡镇村社投入为补充、鼓励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养护资金筹集渠道。省级、市(州)安排的养护资金专项用于养护维修工程,县(市、区)安排的养护资金用于日常养护。
《意见》指出,要探索农村公路市场化养护,县道、主要乡道的日常养护以及路面修补、桥涵构造物修复等技术性较强的养护工作要实行专业化养护。农村公路的日常保洁和村道的养护,应因地制宜采用适合本地实际的农村公路养护模式。通过引导建立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充分发挥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和村民作用,共同做好农村公路路产路权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