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2016年12月31日进行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
大西北网8月4日讯 省政府日前下发通知,我省将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6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6年度资料。
据了解,此次农业普查对象为我省境内的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行业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普查主要内容包括:农业从业者基本情况;农业土地利用与流转情况;农业生产与结构情况;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发展情况;新农村建设情况;农村人居环境与农民生活方式变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