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加大对旅行社“引客入甘”补贴力度
淡季旅游补贴标准上浮百分之四十
大西北网8月26日讯 为充分激励境内外旅行社招徕游客来甘肃旅游,鼓励旅行社积极开发新产品,有效开拓客源市场,促进甘肃旅游持续快速发展,省旅游局日前修订发布了《关于鼓励旅行社“引客入甘”旅游的补贴办法(暂行)》。相比于2014年1月1日起执行的鼓励“引客入甘”办法,此次我省对补贴标准进行了大幅调整,其中淡季旅游的补贴标准由之前的上浮20%增加到40%。
依据新《办法》,在入境旅游方面,对省内外旅行社自联海外旅游者包机来甘肃旅游,组织境外旅游者来甘专列,且游客在我省停留3天2晚,每架次(列)补贴2万元。境内外旅行社(商)自联或横联境外旅游者来甘肃观光旅游,且在我省停留3天2晚,年累计人数在300人以上的,按人数每人补贴50元。旅游直航包机、旅游专列和年度组团可叠加补贴。
国内旅游方面,对省内外旅行社从省外组织国内旅游者包机来甘肃旅游,且在我省停留3天2晚,按不同机型分别给予每架次1万元、1.5万元和2万元补贴。对省内外旅行社组织国内旅游者旅游专列来甘肃旅游,且在我省停留3天2晚,每列补贴2万元。省外旅行社组织游客入甘旅游,且在我省停留3天2晚,年累计人数3000—4000人的,补贴3万元;4000—5000人的,补贴4万元;5000人以上,补贴5万元。对省内旅行社年组织省外旅游团队游客量排名全省前30名的给予补贴,其中最高一等奖补贴1个,补贴5万元。旅游包机、旅游专列、国内旅游组团和国内旅游年度地接补贴可叠加。
此外,为鼓励旅行社积极开展淡季游甘肃业务,凡符合补贴条件,在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期间从境内外组织旅游者来甘肃旅游,补贴标准上浮40%。为鼓励旅行社积极开发新产品,省旅游局将对评为全省旅游创新产品奖的旅游新线路、新产品给予每项3万元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