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今年补充选拔约百名领军人才
公务员和“参公”岗位工作人员不作为选拔对象
大西北网9月8日讯 9月7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今年,我省将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从全省特色优势产业、重大项目和重点学科中,补充选拔约100名在产业发展、科技创新、学科建设、成果转化和扶贫攻坚等方面起到引领和支撑作用的优秀人才进入领军人才队伍,补充选拔人数约100名。补充选拔工作已经开始组织实施,11月底前完成各项工作。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印发的《甘肃省领军人才2015年补充选拔工作实施意见》,此次将面向全省第一、二、三产业领域,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和非公经济组织,以及中央在甘单位中选拔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进入领军人才第二层次队伍。推荐人选应符合《甘肃省领军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办法》规定的有关条件,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须为1969年7月30日以后出生,近五年内在本专业领域内取得优秀业绩成果(2010年至2015年)。公务员和“参公”岗位工作人员不作为选拔对象,单位主要领导原则上不在选拔范围以内。名额将直接下达至省直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各市州和国家直属企事业单位。选拔的目标比例为,全省领军人才各行业领域人才,农、林、牧、渔约占25%;制造、能源、采矿、建筑业等约25%;教育、卫生、科技、文化、社会科学等约30%。其中,非公经济组织占到领军人才总量的5%以上。
领军人才补充选拔工作已经开始组织实施,符合选拔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非公经济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向工商营业执照(社会组织登记证)注册所在地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推荐人选由名额分配表中的各行业主管部门、市州和国家直属有关单位负责申报。11月底前完成各项工作。省直各有关部门、市州和国家直属有关单位,须在9月20日前将推荐人选名单和有关材料报省人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