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开展中央省上安排资金项目督查
进度慢的项目将实行挂牌督办
大西北网9月12日讯,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为督促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检查和督促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问题,促进项目规范有序快速推进,省发改委决定开展项目督查工作。从9月10日起我省对2014年—2015年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和省预算内基建资金的项目进行督查,重点督查民生项目落地建设情况。主要包括投资计划执行、项目建设进展、民生项目落地等内容。督查结果与编报和安排2016年投资计划相结合。
督查方案明确规定,此次抽查项目中民生项目须占70%以上。抽查项目每个县不少于3个、市州本级不少于5个,兼顾各领域均衡,大项目和小项目合理搭配。对国家和省发改委已安排资金、建设进度慢的抽查项目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明确完成时限,实行挂牌督办,完成后逐一销号。形成的督查报告要全面准确客观反映所督查地区项目建设情况。同时,要求督查工作要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的要求开展工作,严禁违反规定的问题发生。按照方案,7个方面是督查重点。
前期工作:项目审批、核准是否规范有效,相关前置手续是否完备;是否存在审批事项承接不住、监管缺位问题;是否存在部门间协调不力、推诿扯皮,慢作为、不作为或乱作为问题。
投资计划:转发投资计划是否及时,执行投资计划是否严格,对省发展改革委下达投资计划是否存在擅自变更调整情况,投资计划下达后是否组织进行稽查、检查;中央和省级投资是否及时拨付到具体项目,是否专款专用,地方配套投资是否落实等。
开工情况:项目建设条件是否落实,投资计划下达后是否及时开工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和省预算内基建资金是否及时用于工程建设。
建设管理:是否有专门机构或专业人员负责项目建设管理,建设程序是否规范;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执行是否严格;是否存在超规模、超标准、超投资建设情况;工程质量是否合格等。
工程进展: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建设进度,是否建立项目工作台账,形象进度是否符合投资计划,已下达资金是否存在滞留、拨付不及时或浪费情况;是否存在项目建设滞后、圈而不建、土地闲置问题;PPP项目储备情况,推动PPP项目落实情况。
解决问题:项目建设中存在哪些突出问题,采取了哪些措施加以解决;是否存在需省级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
民生项目落地情况:今后,国务院督查问责将会常态化。为了使问题早发现、早解决,按照省政府部署,本次还要督查市州在民生项目落地方面是否存在履职不到位、落实不到位、整改不到位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