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9月13日讯,省政府法制办等单位日前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规章程序规定(修订草案)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于9月10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通过信函方式邮寄至兰州市中央广场1号省政府法制经济法规处,邮政编码:730030,信封上注明“立法征求意见”字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fzb605@163.com。
《规定(修订草案)》提出,对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直接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切身利益、内容存在重大分歧意见的地方性法规或者政府规章项目,起草单位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或者举行听证会、座谈会、论证会,听取意见。拟设定行政许可的,起草单位应当采取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听取意见。
举行听证会依照下列要求进行:听证会公开举行,起草单位应当在举行听证会的30日前公布听证会的时间、地点和内容;参加听证会的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对起草的地方性法规或者政府规章,有权提问和发表意见;听证会应当制作笔录,如实记录发言人的主要观点和理由,并由发言人签字。
另外,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项目中涉及重大改革或者重大行政措施的,起草单位应当事先向本级政府专题请示,经批准后再写入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送审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