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公开选任50名省级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
大西北网10月10日讯 10月9日,记者从省司法厅了解到,为加强对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工作的监督,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确保依法公正履行检察职责。省司法厅向社会公开选任50名省级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
据了解,本次公开选任甘肃省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50名,主要负责监督省人民检察院,设区的市级人民检察院,省人民检察院兰州铁路运输检察分院、林区检察分院、矿区检察分院及其所辖基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案件。
人民监督员每届任期五年,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省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和各市(州)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不得互相兼任。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推荐报名;个人自荐报名; 报名时间从10月9日至11月9日。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近期一寸同底彩色正面照片2张;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学历证书原件(审查后退回)及复印件1份;《甘肃省司法厅选任人民监督员报名推(自)荐表》(请登录甘肃司法行政网http://www.gssf.gov.cn公告通知栏自行下载),一式2份。表格中工作单位或居住地社区(村委会)意见一栏须载明:报名人员的表现、有无不得担任人民监督员的情况以及单位意见并加盖公章。
报名地点设在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广场南路51号统办一号楼12楼甘肃省司法厅政治部人事处1216室,邮编:730000。报名人员可直接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也可通过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邮寄有关材料,或者将有关报名表格及证明材料以电子版形式,发送邮箱1958695041@qq.com。具体报名事宜可致电:0931-8960280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