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兰州市2015年度公租房租金补贴补充申请工作本月10日全面展开。
2015年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发放工作为省政府考核兰州市目标任务之一。根据《兰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实施意见》的规定,兰州市2015年度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工作已于6月底全面启动。为了全面完成我市2015年度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发放任务,更好的保障全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切实做到应保尽保的要求。经研究,现决定对2015年度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保障对象进行补充申请。
申请对象和保障方式:2015年度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补充申请对象为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保障方式为租金补贴。申请家庭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申请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938元/月(含1938元);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3平方米(含13平方米);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申请家庭成员为非农业常住户口。申请家庭应提交的资料:《兰州市城镇家庭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和户口簿;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住房证明;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其它与收入、住房、户籍有关的证明材料。申请人及家庭向户籍所在地街道、社区提出申请;由街道对所需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在街道进行公示后汇总向街道所在地的县(区)住房保障部门上报;县(区)住房保障部门和民政部门对各街道申报人员进行复审;市住房保障部门、民政部门审核、公示,无异议确认资格。
据悉,兰州市2015年度公租房租金补贴补充申请时限从10月10日至10月30日由个人及家庭在户口所在地的社区、街道申报。2015年10月31日至2015年11月15日各街道、社区对申请个人及家庭的人口状况、居住情况、收入情况和实际困难程度进行核实、调查。于2015年11月20日前公示、汇总后将结果上报县(区)住房保障部门;11月21日至2015年11月30日各县(区)住房保障部门和民政部门对所有上报的申请个人及家庭进行复核、汇总、公示,于2015年12月5日前上报市住房保障部门。12月6日至2015年12月20日市住房保障和市民政部门汇总、公示、确认保障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