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建立县级职教督导评估制度
大西北网10月21日讯 10月20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我省2016年起实施《甘肃省县级人民政府职业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方案(试行)》,对甘肃省所有县市区进行一轮县级人民政府职业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督导评估结果作为对被督导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方案》规定,“甘肃省县级人民政府职业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共设4个一级指标、14个二级指标、36个评估要点,重点考核县级政府贯彻落实《职业教育法》《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等法规、文件情况,从发展职业教育的政策措施、县级职教机构、职教经费投入、职教发展水平等4个方面进行督导评估,旨在督促县级政府认真贯彻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和甘肃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履行职责,推进全省职业教育快速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