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汉误驾警车发生事故肇事司机被捕
大西北网10月24日讯 昨日,榆中县人民检察院对醉酒后误驾警车、致车辆受损的肇事司机董某,以涉嫌危险驾驶罪批准逮捕。
2015年10月12日凌晨2时许,犯罪嫌疑人董某醉酒后在榆中县和平镇青兰高速柳沟河收费站口,无故将停放在入口处的柳沟河交警大队执勤的甘A18066号警车开动后,驶入青兰高速公路,后发生交通事故,致该警车左前部受损。后经鉴定,董某血液中的酒精(乙醇)含量达164.13MG/100ML,属醉酒驾驶。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