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妻贩毒持刀拒捕潜逃 男子一审领刑15年
大西北网10月24日讯 男子马甲携妻马乙(二人均化名)贩毒持刀拒捕潜逃2年,终被抓获。10月22日,兰州中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马甲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万元;判处其妻马乙有期徒刑7年,罚金1万元。宣判后,二人均当庭表示上诉。
经查,2012年2月7日21时许,在兰州市安宁区污水处理厂门前,马甲驾车带着妻子交给韩某0.05克毒品样品。次日17时许,马甲驾车与妻子来到安宁区甘肃省农科院门口,与韩某商议以每克500元的价格贩卖毒品。正在交易时被布控的民警围困,民警在实施抓捕的过程中,马甲持刀拒捕,进而潜逃,妻子马乙被警方抓获。随后,民警从韩某处查获由马甲提供的毒品海洛因一包,净重98.2克,以及之前的样品1包。
2012年2月9日,马乙因贩卖毒品罪被兰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并于同年10月12日被批准取保候审。经网上通缉,2014年6月6日,马甲被民警抓获。
法院认为,马甲与妻子贩卖毒品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已构成贩卖毒品罪,二人所贩卖毒品数量大,应予以严惩。在共同犯罪中,马甲联系毒品并具体负责交易,系主犯;其妻在犯罪中系从犯故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