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女士下车时,捡钱男子打卡上车。
▲男子的座位下就是装钱的手提袋
③ ▲男子拿着手提袋下了车
公交车上女士落下8万元监控显示男子顺手拿走了
失主希望归还救命钱律师称拒还涉嫌侵占罪
大西北网11月27日讯 11月25日,市民王女士从银行取了8万元现金后,在乘坐106路公交车时不慎将装钱的蓝色手提袋落在座位下。公交车上的监控视频显示,装有巨额现金的蓝色袋被一名男乘客顺手牵羊,该男子在城关区五里铺华邦女子广场站下车离开。据了解,这8万元是王女士准备交房费和给患有癌症的母亲看病用的,她希望捡到钱的男子尽快交还救命钱,并有重谢。
监控
装有8万元的手提袋被一名男子拿走
“这8万元不仅要交商铺房费,更重要的是要救我母亲的命啊。”11月26日,记者在文化宫见到王女士时,她急得几乎要哭了。
记者从公交车监控视频中看到,王女士上车时,左手拎着一个蓝色手提袋。王女士走到公交车中门,在一个空位上坐下,并将手提袋放在了座位下。几十分钟后,王女士匆匆下车,忘记了拿手提袋。就在同时,一名身着夹克衫的男子在前门刷卡上车,并坐在了王女士遗落手提袋的座位上。男子发现座位下的手提袋装有现金后,环视了一下四周,然后将蓝色袋子提在手中,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伺机下车。10多分钟后,男子乘着下车人多,提着蓝色袋子迅速下车离开。
王女士哭诉道:“我母亲是癌症晚期,这几天生命垂危,我满脑子想的是母亲的病情。当时听到目的地到了,我就跑步下车,后来才发现装有现金的袋子没有拿。”据了解,这笔钱王女士还准备交商铺房费,没想到一时疏忽,8万元转眼不见了。
失主
希望归还救命钱一定会重谢
发现钱不见了,王女士乘坐一辆摩托车追赶到盘旋路,可惜电动摩托车没电了。之后她又打出租车追到鱼池口106路公交终点站,在查询无果的情况下,又坐摩托车到西站106路公交车调度站。在公交人员的帮助下,她找见了乘坐的106路公交车,但车上啥也没有。后调取监控视频,才还原了丢钱的过程。“8万元不是个小数目,这是救命钱,希望该男子不要纠结了,尽快将现金归还我们,我们一定会重谢。”
目前,公安部门也在全力侦破。该男子上车时刷过卡,很容易调取相关信息。本报也希望男子尽快将钱归还失主,失主很着急。如果看到报道,可以与本报热线4286666联系,也可以直接与王女士联系(13919230840)。
律师
捡到财物据为己有属于不当得利涉嫌侵占罪
甘肃诚信律师事务所律师潘从金认为,将捡来的财物送到失主手中,是值得提倡的良好道德行为,可以向失主索要保管财物所支付的必要费用,但不能索取报酬。而将捡到的巨额财物据为己有,属于不当得利,是违法的,涉嫌侵占罪。《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较大指的是5000至20000元以上,数额巨大指的是100000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