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开展为期4个月打击“盗抢骗”犯罪专项行动
大西北网12月1日讯 为严厉打击发生在群众身边、群众反映强烈的侵财犯罪,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12月1日开始至明年3月31日,省公安厅在全省部署开展为期4个月的打击“盗抢骗”犯罪专项行动。
按照省公安厅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要结合本地实际,加强案件源头管控,规范受立案工作;强化现场勘查工作,全面落实“一长四必”(市县(区)公安局长对现场勘查总负责,现场必勘、物证必采、信息必录、痕迹物证信息必比)制度;依托网上侦查,开展资源共享和串并分析;坚持打防建有机结合,全面提升防范水平。通过专项行动,增强破案打击,快侦快破“盗抢骗”犯罪案件,突出打击跨区域系列团伙电信诈骗、入室盗窃犯罪、盗窃机动车、街面扒窃等波及面广、群众最为关切的犯罪活动,及时破获一批案件,抓获一批犯罪分子,有效遏制此类犯罪的高发态势,强化打击犯罪的基础。此外,省公安厅要求,各地公安部门要协同多警种联合作战,完善打击“盗抢骗”犯罪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