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
取消39项省级政府部门及中央在甘单位行政审批项目
大西北网12月28日讯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公布了《省级政府部门第十八批中央在甘单位第十二批取消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再次取消39项省级政府部门及中央在甘单位行政审批项目,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
省政府经2015年12月11日第102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决定取消省级政府部门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共35项,其中取消行政审批项目1项,取消备案制管理事项1项,取消部门内部管理事项9项,取消其他行政权力事项4项,市县级部门取消行政审批项目20项。包括不需中央政府投资、限额(规模)以下或不涉及国家有特殊规定的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审批、国有企业经营者工资审核、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审批等行政审批项目都将取消。中央在甘单位第十二批取消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共4项,其中取消行政审批项目3项,取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1项,包括新建、撤销气象台站审批、防雷工程施工资质等审批程序都将取消,通信工程师职业资格认定也将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