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昨日,在召开的兰州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上,表决通过了《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预算决算审批监督的决定》。《决定》规定市财政、金融、税务、审计、统计、国资、社保等部门应当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实现网络联通、信息共享,推动实时监督。
为加强对政府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规范预算、决算行为,提高预算绩效,推动预算、决算公开透明,兰州市作出严格预算审批、规范预算执行、加强预算执行监督、强化决算审批与监督等要求。在预算监督中,兰州市人大常委会要求完善预算监督方式和手段。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关于开展联网在线监督的要求,借鉴广东、黑龙江等兄弟省市的成功经验,《决定》规定市财政、金融、税务、审计、统计、国资、社保等部门应当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实现网络联通、信息共享,推动实时监督。
在国有资本监督方面,《决定》规定市人民政府应当结合预算安排,加强对行政事业资产、政府文化资产的管理和配置,提高政府资产的使用效益。市人民政府国有资本经营管理情况,应当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在政府债务监督方面,《决定》规定市财政部门对本级以及下级政府债务实施监督,市审计部门应当定期对本级以及下级政府政府债务进行审计。市人民政府债务管理情况以及市审计部门对地方政府债务的审计情况,应当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在改革财务报告制度方面,《决定》规定市财政部门应当适时按照年度编制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全面反映政府整体财务状况、运行情况和财政中长期可持续性。条件成熟时,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并逐步建立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公开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