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暴力清场 四案34名被告涉罪领刑
大西北网1月13日讯 1月11日,城关区法院对林某等34名被告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一审宣判,分别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和故意伤害罪判处四案共34名被告人两年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缓刑或免于刑事处罚。
五里铺干休所施工工地开发企业为甘肃永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告人林某作为兰州万商瑞鑫公司董事长,称持有永瑞公司股份,为获得干休所施工工地控制权,与被告人薛某预谋,由薛某纠集人员负责清理工地,刘某安排护卫队接管工地,豆某纠集人员,赵某等积极准备。2014年4月7日凌晨5时许,以上被告按照事先安排,先后到达五里铺干休所施工工地进行暴力清场,或在明知施工工地已发生暴力清场的情况下,仍进入工地参与暴力清场,安排人员在工地外设置警戒线,看守工地,致使多名工地人员受伤,施工设施及个人财产被损坏,致使工作、生产无法进行。